大司农平斛

东汉建武十一年(公元35)大司农颁发的容一斛的标准铜量。1953年在甘肃省古浪县出土,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东汉时大司农掌管各郡国的钱谷金帛,所以中央官府制定的标准量器与衡器,往往由大司农颁发。

器作圆桶形,高24.4厘米,口径34.5厘米,腹左右有对称短柄,外壁刻铭文1行,为“大司農平斛,建武十一年正月造”。实测容积为19600毫升,与王莽之制基本一致。柄上方有凸起方框,原用来嵌入官府检定容积后所作的检封。出土时检封已失。传世汉代检封有“官律所平”等字,“平”指官府检定的标准量值。“平斛”即为标准之斛。传世有东汉光和二年(179)的大司农铜斛,形制与建武十一年大司农平斛相近,实测容积为 20400毫升。此外,传世的东汉大司农量器和衡器,还有永平三年(公元60)铜质的大司农平合、元初三年(116)铜质的大司农平斗和光和二年的大司农铜权。

建武十一年大司农铜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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