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指导和管理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的机构。1987年1月成立,直属国务院。新闻出版署成立后,国家出版局撤销。国务院对新闻出版署的职责作了规定,主要是:起草关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经审定颁发后组织实施;制订关于新闻、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对申请新建图书出版社、创办报纸和期刊进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图书、报纸、期刊市场,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管理图书报刊的印刷和物资供应,管理图书发行;归口管理有关对外交流、贸易和合作。现任署长宋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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