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

美利坚合众国本位货币名称和单位。辅币单位是分(cent),1美元等于100美分。流通的纸币面额有1、5、10、20、50、100美元;硬币面额有1、5分,1角,1/4、1/2元和1元。

1、5、10、25美分硬币

根据1792年《铸币法》,建立了美国货币的金银复本位制,规定1美元含纯银24.06克或纯金1.6038克。1862~1865年间,联邦政府为弥补南北战争军费支出,发行了4.5亿以上的美元纸币(即绿背纸币),但并没有黄金储备作保证。战后这些纸币继续流通。1873年1月18日美元含金量减为1.50466克。1875年,国会通过恢复硬币支付法案,规定从1879年1月1日起绿背纸币可以兑换成黄金。1879年实行金本位制,黄金官价定为20.67美元兑1盎司,美元含金量仍为1.504 66克。到1914年,由12个联邦储备银行发行联邦储备券,美元才成为法定的货币单位,其他几种纸币先后由政府收回。1933年初由于爆发严重的经济与金融危机,大量黄金外流,3月6日,美国政府宣布取消金本位制,实行黄金禁运和外汇管制。3月9日起停止美元兑换黄金,12月28日起禁止私人持有任何形式的黄金(包括金币),已有黄金必须按官价结售给财政部。1934年1月31日,国会通过《金准备法》,实行币制改革,收回金币,全部使用纸币,并宣布美元贬值,规定美元含金量从1.504 66克降为0.888 671克,合35美元等于1盎司黄金。前者称为美元金平价,后者称为黄金官价,两者体现着美元同黄金之间一定量的比例关系。当时,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都可以把它们所持有的美元纸币按黄金官价向美国政府兑换黄金。1934年11月12日外汇管制虽宣布取消,但未恢复金本位制。

绿背纸币(面值1美元)

1944年7月,44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即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的黄金官价得到国际公认,并被作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基础。由于确定了固定的美元金平价和黄金官价,美元对外又可自由兑换为黄金,因此成为唯一同黄金直接联系的货币,从而被当作黄金的代表或等价物。由于美国承担了各国中央银行按黄金官价向其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则据此与美元订出固定比价,又使美元成为各国货币定值的标准和等同黄金的储备货币。以后,由于美国国际收支持续逆差,黄金储备日益减少,美元地位不断削弱。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政府宣布停止外国中央银行用美元向其兑换黄金;同年12月18日,美元贬值7.89%,每盎司黄金官价提高到38美元;1973年2月12日,美元再次贬值10%,含金量降到0.736662克,黄金官价提高到42.22美元,西方各国货币相继与美元脱钩,实行浮动汇率制。1978年4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二次修改其协定条款,正式割断黄金与货币的固定联系,承认浮动汇率。从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货币体系宣告崩溃。

虽然美元地位有所下降,却仍是世界各国外汇储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结算的重要工具,在国际经济和金融领域内仍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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