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计划

社会主义国家对主要经济活动进行直接控制、直接调节的计划。这种形式是过去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工作中广泛采用的一种计划。首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行使其所有权,可以用计划直接规定它的任务,如对工业企业规定产品的产量、品种、质量、成本等,要求按计划完成。其次,对其他经济成份,为了实行计划管理,保证实现某些重要任务,如对粮、棉、油等实行统购统销,也可以用直接计划作出规定,要求按计划完成。此外,分配重要物资和外汇、配给消费品、规定价格和工资标准等,也属于直接计划的形式。中国在1953年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正式提出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当时规定,对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对其他经济成份实行间接计划。直接计划与后来提出的指令性计划有类似之处。但直接计划不宜搞得过多过死,否则就会不利于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容易造成计划与实际相脱节。所以,在实行直接计划的同时,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实行间接计划。

分类标签: 经济学 计划 直接 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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