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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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经院哲学家,天主教官方哲学的代表人物。有“天使博士”和“通传博士”之称。生于意大利洛卡舍卡城。先世为望族。其父兰杜尔夫为阿奎诺、洛卡舍卡等地伯爵;其母西奥多拉出身于诺曼后裔的那不勒斯贵族,与王室有亲属关系。

简历

1230年起在家乡附近卡西诺山的本笃会修院受教育。1239年又进入那不勒斯大学学习。1244年入多明我会,但遭到家庭反对并被幽禁家中年余。1245年赴巴黎受业于大阿伯拉尔。1248年随大阿伯拉尔同往科隆。1252年领受神职并在巴黎大学讲授圣经,1256年开始讲授神学和哲学,并得神学硕士学位。1259年回意大利,先后在教皇亚历山大四世、乌尔班四世、克雷芒四世的宫廷和罗马圣撒比拿的多明我会研究院中从事神学教学、研究和著述。1268年又到巴黎任教。1272年回那不勒斯大学任教。1274年应教皇格列高利十世之请赴里昂参加公会议,途中因病死于福桑诺瓦的西多会修院。

神学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论证基督教的神学和教义,反对阿威罗伊主义、方济各会及其他一些派别,总结了中世纪各方面的思想材料,形成了托马斯主义,并从13世纪下半叶起在中世纪欧洲的思想领域中占有统治地位。在哲学上,通常认为他的思想属于温和的实在论。

托马斯承认神学和哲学的区别,认为哲学根据人的理性,神学根据上帝启示和教会权威,二者不相矛盾,但有区别,并认为神学高于哲学和其他科学。他认为只有通过启示才能认识的“启示真理”,属于启示神学,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等;另有“理性真理”属于哲学,或自然神学,如人体的生理素质。有些真理属于两个领域,如上帝的存在通过启示和理性均可认识。他认为来自上帝启示的“恩典”并不否定为一切人所理解的“自然”,而是使之成全。他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五项论证”,即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论证最初推动者上帝;从动力因即因果关系论证作为第一原因的上帝;从可能性和必然性论证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上帝;从事物真善美的程度论证最完全者上帝;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性论证作为最高智慧和目的的上帝。他认为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世界的被创造是在时间之内,因而不可能证明世界的永恒。

他采用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质和形式、潜在和现实的学说,认为形式是能动的、起作用的原因,因而是运动、变化的现实的存在;物质是潜在的可能性,是作为存在的本质的事物,是被动的;上帝是没有任何潜在性的纯粹活动,使一切潜在的可能性完全实现。他认为共相或一般就是形式,作为上帝造物的原型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于上帝的理性中,又作为事物的形式或本质而存在于个别事物中,并以感性为基础经过抽象形成概念,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于人的理性中。他认为一般不是个别事物本身所固有,而是来自上帝,也不与个别事物真正结合,而是寄居或隐藏在个别事物中的某种特殊实体,并认为有潜入个别事物的“隐秘的质”决定了个别事物的各种特性。

他认为人是由物质的身体和精神的灵魂结合构成的,并认为人的灵魂是实体形式,且具有不灭性。他还认为道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是有理性的被造物向着上帝的运动;道德体系包括神学的信、望、爱三德和自然的机警、公正、勇毅、自制四德。他强调律法观念,认为社会中的人类律法以自然律为依据,自然律来源并归属于上帝永恒的属法。他认为人和社会的最后目的是要在上帝的天国享受永恒的幸福。他主张君主制的政治制度,以及教权高于王权、教皇至上等。

在教会中的学术地位

托马斯生前其学说在教会曾受攻击。1323年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宣布其为圣徒,并于1327年敕令编纂其著作作为基督教神学的规范。1567年教皇庇护五世宣布其为“普世教会博士”。16~19世纪其影响有所下降。教皇利奥十三世于1879年敕编托马斯全集,并以其主要论著列为天主教神学教育的基本课程。确定了托马斯主义在天主教思想中的主导地位,1880年宣布其为所有天主教院校的守护神。1918年天主教会法典指令在所有教会院校中讲授托马斯的哲学。1923年教皇庇护十一世重新肯定了他的地位。

主要著作有《反异教大全》、《神学大会》(未完成)、《争论问题》以及圣经和亚里士多德著作的注释等。

分类标签: 宗教 神学 上帝 托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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