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整理

给汉字定量、定形、定音、定序,使它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目前,整理工作的对象是现代汉字。主要内容有:定量工作,规定现代汉字的常用字、通用字、专用字(人名、地名、物名、文言等用字)的字数;定形工作,规定现代汉字印刷体和手写体(包括行、草)的字形,确定正体,淘汰繁体、异体;定音工作,规定现代汉字的普通话读音,确定正音,清除不必要的多音、异读;定序工作,规定现代汉字的几种统一的排检法或查字法。目的在制订一套标准现代汉字,以提高学习和使用的效率。

历史上的汉字整理工作

春秋战国至秦汉之间,《史籀篇》、《仓颉篇》、《急就篇》等童蒙识字课本的编纂是规定字量的滥觞。秦代用小篆统一六国文字,东汉许慎编纂《说文解字》来确立解释、书写字形的权威。唐代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宋代郭忠恕的《佩觹》、宋代张有的《复古编》对当时字形混乱的纠正,都是统一字形的典型例子。始于汉末的反切,兴于魏晋的韵书,目的都是为了统一汉字的读音。《说文解字》创造了部首检字法,辽僧行均的《龙龛手镜》、金代韩孝彦的《篇海》开了音序检字法的先河。明代梅膺祚的《字汇》则首先采用了笔画排列法。

1913年,读音统一会逐字审定了“国音”,编成《国音汇编草》。1919年第一次出版《国音字典》,1921年,经国语统一筹备会校订后再次出版,定名为《教育部公布校改国音字典》,共收 13000多字,可以看作20世纪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公布的现行汉字表。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1926 年完成了《增修国音字典稿》。后又几经修订,于1932年5月定名为《国音常用字汇》,由教育部正式公布。《国音常用字汇》收正字9920字,别体重文(异体字)1179字,变音重文(异读字)1120字,共计 12219字;重新确定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新国音”;加收了一些通用的简体字形,正文按注音字母音序排列,从而在字量、字形、字音、字序方面建立了初步的规范。《国音常用字汇》的公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整理现代汉字的一块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汉字整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受到政府的重视。1952年6月,教育部公布《二千常用字表》,收一等常用字1010个、次等常用字490个、补充常用字500个,作为扫除文盲的标准。

为了减少字数,逐步消除字形混乱现象,195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该表收异体字810组,以从俗从简为原则,选用810个正体,淘汰1053个异体。该表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号内的异体字,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用的打字机盘中的异体字也应逐步改正。只有4种情况可以作为例外:

(1)翻印古书需要用原文原字的;

(2)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分册尚未出齐的,可以等重排再版时改正;

(3)商店原有牌号不受限制;

(4)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加变更。

为了缓和汉字难学难用的矛盾,减少学习和书写中的困难,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收简化字515个、简化偏旁54个。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又根据国务院关于简化偏旁类推的指示,编制《简化字总表》,共收2236字,确定了简化字的字形规范。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原表作了微小的修改(见汉字简化)。

195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对1100多个异读词和 190多个地名的读音进行审议,并于1957年10月、1959年7月和1962年12月先后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正编、续编和第三编,对现代汉语的语音规范和普通话的推广起了积极作用。随着语言的发展,《初稿》中原审的一些词语的读音需要重新审定,作为语音规范化的标准,《初稿》也亟需定稿,因此,1982年6月恢复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进行修订工作。修订以符合普通话语音发展规律为原则,以便利广大群众学习普通话为着眼点,采取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态度,对《初稿》原订读音的改动力求慎重。1985年12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把修订稿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名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文教、出版、广播等部门及全国其他部门、行业所涉及的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均以此表为准。

随着出版事业的发展,消除印刷物上的字形混乱对实现文字标准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5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组成标准字形研究组。1956年9月研究组拟订《标准字形方案(草案)》。1957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改名为《 汉字字形整理方案(草案)》。195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召开革新铅字字形座谈会,委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组成汉字字形整理组,于1960年9月拟订《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196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再次召开联席会议,并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汉字字形整理组的组成单位,继续进行研究工作,于1964年5月制订《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1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该表收字6196个,遵循从简从俗、便于学习和使用的原则,提供了通用汉字印刷字体(宋体)的标准字形,规定了表内字的笔画数目、笔画形状、笔画顺序和构件部位,它既是印刷字体的标准,也是写字教学的标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发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汉字整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对统一印刷字形,促进用字规范和方便中文信息处理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为了促使汉字排序标准化,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组成汉字查字法整理工作组,对音序、部首、四角号码和笔画笔形等4类查字法方案进行研究讨论,于1964年提出这4类查字法的方案草案,推荐给各方面试用。1983年6月,又拟订出《统一汉字部首表》(征求意见稿),共立部首201个(见汉字查字法)。

1980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并通过了关于研究和制订《标准现代汉语用字表》的建议和科研计划(草案),对“五四 ”以来的现代汉语用字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整理,制订一套标准现代汉字。为了完成这项工作,1983年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与武汉大学合作,利用电子计算机对 1979年版《辞海》所收的16296个单字以及未收的43个单字共 16339字的结构进行分析统计,取得了笔画、部件和结构方式等的数据。1984年,又与山西大学合作,利用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用电子计算机对174900个人名进行抽样综合统计,取得了人名用字的数据。另外还与中国地名委员会合作,对中国的地名用字进行摸底调查;与北京航空学院等单位合作,用电子计算机对“五四”以来的用字进行字频统计。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把“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定为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汉字整理工作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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