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体系

国民经济中各种价格及其相互联系所形成的网络关系。又称价格结构。

内容

价格体系由各种价格通过纵向衔接和横向联系连结而成。同一种商品在流通各个环节上价格之间的纵向衔接称为商品差价;国民经济各部门所提供的各种不同商品(劳务)价格之间的横向联系,称为商品比价。在中国,由于国家对部分商品(劳务)价格实行直接行政控制或间接宏观调控,就使商品(劳务)价格之间多了一层管理程度的差别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联。价格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商品差价体系、商品比价体系和按经济管理原则形成的价格形式体系。

商品差价体系

商品从生产进入流通,直至进入消费领域的过程中,发生了时间与空间的运动,产生了价值和效用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价格的差别及各类商品的差价体系,如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等。

合理的购销差价和批零差价,是协调工业和商业、农业和商业、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及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关系,保证商品从生产环节安全、快捷、高效地抵达消费环节,使其效用和价值充分实现的重要条件,也是在现行价格体系中控制销售价格水平的重要工具。

季节差价是同种商品在同一市场因季节不同造成的价格差额。其意义在于缓解生产、消费的季节性波动和市场的相对平衡。

同种商品从产地运往销地,经营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运输费用及在运期间的利息以及损耗等,从而形成了地区差价。合理的地区差价,有利于促进商品正常流通和扩大地区间商品交流,有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

质量差价是由商品(劳务)的质量差别造成的价格差别。一方面,它与商品的时间和空间运动无关,因而与上述差价有所区别;另一方面,它又是由价值和效用的差别形成的,因而与上述差价又有着相同的内涵。质量差价对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运用价值工程原理改进经营管理,从而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全面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商品比价体系

在交换中,不同的商品(劳务)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发生联系,形成了各类商品的比价体系,如工农业产品比价、农产品内部比价、工业品内部比价、工农业产品与运输之间的比价等。

在商品比价体系中,工农业产品比价反映着国家、工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关系。农产品价格不仅直接决定着农民的收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职工的工资水平,通过工资影响着工业品成本、运输成本、建筑成本和服务行业开支水平,从而影响着工业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建筑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农产品中的经济作物价格水平,则直接作为工业产品的原材料,决定着工业产品的成本水平,从而决定着其价格水平。农产品内部比价反映了各种农产品的生产收益之间的关系,对于农业生产结构的均衡和协调,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业品内部比价则反映着工业企业之间、工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工业原料和能源价格,对国民经济一切部门的产品成本和价格都有影响,对工业生产结构的形成和演进具有决定性作用。

价格形式体系

按国家管理的严格程度划分,中国有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三种价格形式在数量上呈板块组合,如:1990年农产品收购总额中国家定价部分占31%,国家指导价部分占27%,市场调节价占4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定价占30%,国家指导价部分占25%,市场调节价占45%。在功能上表现为有机结合,即三种价格形式在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不同产品和不同时期内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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