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美理事会

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结成的具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澳、新两国的一些领导人希望通过与美国缔结某种形式的太平洋公约,以防日本的威胁,增强自己的国际地位。当时美国无暇顾及澳、新的建议。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开始与澳、新等国讨论亚太地区集体防务问题。1951年9月1日,3国代表在旧金山签署了《澳新美安全条约》,共11条。1952年4月29日生效。条约规定,3国认为在太平洋地区对任何一国的武装进攻都将危及各成员国的和平与安全,3国将按照各国的宪法程序采取行动,应付共同危险。根据该条约第七条,于1952年8月4日成立澳新美理事会。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 3国外长出席,交换对亚太地区政治军事形势和集体防务安排的意见。1963年,根据条约精神,美、澳签订了美在澳建立海军通讯基地的协定,至今共建立了16个有重要军事意义的设施。近年来,理事会成员国之间出现不和。1984年新西兰工党政府拒绝美国核舰艇进入港口。1985年1月和2月,新西兰政府两次拒绝了美舰访新要求。为此,美国取消了原定举行的联合军事演习和理事会198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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