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目录

记录由于政治和社会原因被查禁或销焚的图书的目录。中国自秦始皇开始禁书、焚书,后世都曾禁止某些图书的刊行、收藏和流通。清代中期有禁书目录刊行于世。

清乾隆时期,借编修《四库全书》之便,寓禁于征,先后销毁图书24次,焚书538 种,13862卷,其他经抽毁删改过的书不计其数(见丛书)。光绪初,姚觐元得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库馆奏准《销毁抽毁书目》 (又名《全毁书目》、《抽毁书目》,其中记全毁书146种,抽毁书181种)予以翻刻。后又得浙江布政使司刊《禁书总目》,内容附前目外,尚有军机处奏准《销毁书目》、《浙江省查办奏缴应毁书目》等,连同其弟姚凯元所得河南布政使司刊《应缴违碍书籍各种名目暨续奉应禁书目》一并刻入《咫进斋丛书》。光绪末年,邓实得江宁布政使司刊《违碍书籍目录》残本一册,选其与咫进斋本不重复者,改名为《奏缴咨禁书目》印出。1929年王重民自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检出《四库总目》未收而见于《简明目录》之书9种,编成《四库抽毁书提要稿》于1931年印出。1932年陈乃乾将咫进斋本及各省《奏缴书目》汇编,删重、补缺编成《索引式的禁书总录》。近期出版的禁书目录,则有商务印书馆汇编《清代禁毁书目(补遗)·清代禁书知见录》(1957),雷梦辰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1989),《中国禁书大观》(1990)所附禁书目录等。

在西方, 16世纪罗马教廷编有 《教廷禁书目录》。1557年由教皇保罗四世颁布其第1版, 以后曾多次修订,1929年版所列禁书有500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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