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试销

印出少量初版新书出售,试探重印供应量的一种办法。对读者需要情况难以了解,或出版时间较急来不及逐级征订, 又不宜主动分配的初版新书多采取试销方式。在中国,实行试销的图书,由出版社决定或由出版社与总发行机构联合商定。试销的分配数量,一般由总发行机构根据试销图书的内容、读者对象和发行范围,提出各省试销的数量通知省级书店,经省级书店同意,再分配给各地销货店。经过一定的试销期后,销货店根据试销情况,提出本地的正式订数,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总发行机构。由总发行机构与出版社商定重印订数。如果试销数过大,销货店可在重印征订时,要求调出。调剂不出的经济损失, 由出版社负担。 如销货店未要求调出,存书则由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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