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专业化和联合化

建筑生产社会化的两种组织形式。

建筑生产专业化是按专业组织建筑企业。在中国,它的基本组织形式有三种:

(1)产品专业化,也称对象专业化,即按最终产品性质和用途组织企业,如冶金、水电、化工、煤炭、石油等建设公司属于工业建筑的专业化企业;市政工程公司、住宅公司等属于民用建筑的专业化企业。

(2)工艺专业化,也称阶段专业化,即按建筑生产阶段和工种工程组织企业,如基础工程公司、结构工程公司、装修工程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筑炉工程公司等属于建筑工程的专业化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电器设备安装公司等属于安装工程的专业化企业。

(3)构配件生产专业化,即将标准化的构配件制作从施工现场分离出来,组成专门的生产企业,如混凝土制品加工厂、金属结构加工厂、钢木门窗加工厂、木材加工厂等。

建筑生产联合化是适应工程规模日益扩大的要求,把相关的专业化企业组成联合企业共同承担任务。建筑联合化的基本组织形式有三种:

(1)区域联合化,将同一区域内的几个建筑企业,组成地区性联合企业(建筑总公司)。

(2)生产过程联合化,将参与同类产品生产过程的设计单位和建筑企业联合起来,组成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合企业。

(3)综合利用联合化,将参与原材料加工和综合利用的企业联合起来,组成多种经营联合企业。

在发达的工业国家,建筑生产专业化和联合化程度较高。约占承包企业90%的中小型企业,多数是专业化企业;占企业总数比重较小的大型企业,多数是联合企业。在中国,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些大中型建筑公司开始按专业化、联合化原则进行改组,各地区陆续成立了联合企业,专业化、联合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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