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对履行技术开发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技术开发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各方对技术秘密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不得擅自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