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内容如下: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主旨

本条是关于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施工起重机械是指施工中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械设备;自升式架设设施,是指通过自有装置可将自身升高的架设设施。如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的安装、拆卸是特殊专业施工,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对其它相关分部分项的施工安全具有较大的关系,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因此,有必要将其纳入资质管理的范围。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的规定,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整体提升脚手架等施工的专业队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的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活动。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标准。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120吨及以下起重机或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 吨及以下起重机或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整体提升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2个等级标准。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整体提升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80米及以下整体提升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制作、安装、施工。

自升式模板的安装、拆卸施工,也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含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从事这项工作的单位,应建立相对固定的队伍,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根据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辅助起重机械设备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所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安装拆卸工艺和方案进行作业。安装拆卸方案一般主要包括: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检查、安装制度,安装工艺流程及安装要点,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工序、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等。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脚手架要求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同时还要求坚固稳定,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和不摇晃。脚手架工程属高处作业,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安全挡板,操作人员上下架子,要有保证安全的扶梯、爬梯或斜道,必须有良好的外电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等均应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等安全措施。在制定模板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时,应当根据不同材质模板和不同型式模板的特殊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并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在安装拆卸前向全体作业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者停机现场等必要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者不安全的因素。如:对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封闭施工或者设立隔离区域,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场作业的司机、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到持证上岗。安装、拆卸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在作业现场实行全过程监控。在进行安装、拆卸或上升、下降作业时,要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全过程监控,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统一指挥。自升式架设设施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在安装、拆卸或上升、下降过程中还应当设置安全警戒区域或警戒线。在自升式架设设施下部严禁人员进入,并且应当设专人负责监护。操作人员应当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众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三、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和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在安装前对零部件、构件、总成、安全保护装置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的安装工程前自检,自检项目包括:电气装置、安全装置(包括各种限位、保险、限制器等)、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金属结构、连接件、吊笼、导轨架、附墙架梯子、信道、司机室和走台等;防护装置;传动机构、动力设备、升降动力控制台;制动器、防坠防倾装置、安全器;吊钩、钢丝绳及其连接;滑轮组、滑轮组的轴和固定零件;液压系统;架体结构、架体悬挑长度、架体高度、附着支撑结构、架体的防护;各部位连接紧固件及连接紧固情况等。自检应当有记录,填写检验记录表。自检合格后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安全性能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施工单位作出说明,填写安全的技术交底书。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程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双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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