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九条的理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九条内容如下: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旨

本条规定了巡视组设置、职责和工作原则。

释义和理解

本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明确巡视组是党委巡视组,代表党委履行监督职责;规定“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要求巡视组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巡视组要认真贯彻领导小?a href='http://www.b15k.com/baike/222/32357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榈木霾卟渴穑跃踅邮芰斓夹∽榈牧斓肌⒅富印⒐芾砗图喽剑匾榭觥⒅卮笪侍庖笆毕蛄斓夹∽榍胧颈ǜ妗?/p>

按照上述规定,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是开展巡视了解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工作,全面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真实情况和突出问题。二是报告巡视情况。包括巡视情况的全面报告、巡视期间的阶段性报告、巡视过程中的重大情况报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三是反馈并督促整改。巡视工作结束后,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情况,会同巡视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四是移交并督办。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巡视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五是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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