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拍卖法第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六条内容如下:

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

释义和理解

为了提高拍卖师的总体水平,使拍卖活动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本条规定了对拍卖师实行统一考核制度。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负责,凡是具备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人,都可以参加拍卖师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后,便可取得拍卖行业协会发给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即可到拍卖企业担任拍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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