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条的理解。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条内容如下:

高速公路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

主旨

本条是关于高速公路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遵守法律法规是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高速公路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守《公路法》、《城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规划、依法建设,保证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的各项活动都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做到科学、合法。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资源,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始终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这一基本原则。要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劣地以及产量低或不宜改造成耕地的土地;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耕地质量;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恢复耕种。

文物古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坏。规划、设计和建设高速公路,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注意保护好现有的文物古迹。在勘探、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应当会同文物保护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当处理,防止文物古迹被破坏。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必须认真贯彻的一项基本原则。在高速公路规划中,要注意做好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要珍惜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注意防止水土流失。依法做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和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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