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条的理解。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条内容如下: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使用、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主旨

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法的适用范围也就是其效力范围,是指法对哪些人、对什么事、在哪些地方和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包括地域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本条例的时间效力为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效。根据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普遍原则,本条例的效力范围及于制定它的机关所辖的全部领域,即湖南省行政区域。本条例适用于与高速公路有关的各项活动。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养护、使用、经营和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行为均受本条例调整。另外,本条例所指的高速公路既包括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也包括经营性高速公路。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