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条的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功能定位和实施原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一)功能定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与课堂教学等其他环节和部分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学校不可随意组织实习,不可随意取消或不安排实习。实习计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设计、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实施原则。一是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精心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岗位,严格过程管理,科学考核评价。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的有机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