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关于三方协议具体内容的基本规定。 释义和理解(一)本条明确了实习协议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即应兼顾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利益,明确各方在实习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所有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条所规定的实习协议内容为必备条款,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条款。 (三)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应当根据《规定》第十七条的要求,享有合理报酬。实习协议须明确学生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