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辩交易的产生

诉辩交易的产生

由于控辩双方为争取有利于己的条件,在协商谈判的过程中会出现“讨价还价”的局面,因而该制度被形象地称为诉辩交易。

据美国法史学家劳伦斯·M.弗里德曼的考证,早在19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一些刑事案件中就已经出现了这种交易。从那时起,明示的和暗示的诉辩交易使用率均稳固增长。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BradyVS.UnitedStates一案正式承认了诉辩交易的合法性。1974年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出台后,对诉辩交易的一般原则和程序作了更明确的规定,从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诉辩交易的法律地位,使之成为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

分类标签: 交易 美国 康涅狄格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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