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治疗疗效判定标准

我们知道白癜风是皮肤科疾病的一种,对于白癜风的治疗方法是非常多的,但是我们也应该多了解一下白癜风的疗效的判定标准,下面我们来看看,根据全国色素病学组1994年制定的疗效标准(草案)分为四种情况。

痊愈:白斑全部消退,恢复正常肤色;

显效:白斑部分消退或缩小,恢复正常肤色的面积占皮损面积的50%以上;

有效:白斑部分消退或缩小,恢复正常肤色的面积占皮损面积的10-50%;

无效:白斑无变化或缩小,恢复正常肤色的面积占皮损面积的10%以下。

国内亦有学者提出治疗过程中、治疗结束后和远期疗效观察的三级疗效判定标准,即:

1、治疗过程中的疗效判定:可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一般在连续治疗30天左右进行判定。判定时主要观察皮损的范围是否扩大或缩小,有没有新发皮损,皮损中央或周围有没有出现色素岛或色素带,皮损颜色是否有改变等。

有效:进行期患者皮损不再扩大,无新发皮损,或皮损中央出现色素岛或皮损周围出现色素带。

无效:经一个月左右的治疗,皮损颜色、面积无改善或继续发展者。

2、治疗结束后的疗效判定,可分为痊愈、显效、有效、无效四级。

痊愈:白斑部位色素完全沉着,与周围肤色基本一致。

显效:白斑有50%以上色素沉着(指总面积)。

有效:白斑色素恢复在10-50%之间者。

无效:白斑色素无改变或色素恢复不足10%者。

3、远期疗效判定:一般在治疗结束后两年或两年以上,进行追访观察原治愈和显效病例,调查复发原因,观察复发后的皮损状况。

通过上述内容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白癜风的聊下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分别是痊愈,显效,有效和无效这四种,此外,我们还应该了解白癜风的治疗中,治疗后以及远期关注三级疗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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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签: 皮损 色素 白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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