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沙可啶的给药说明

比沙可啶的给药说明

1.本药有较强的刺激性,应避免吸入或与眼睛、皮肤粘膜接触。

2.为避免对胃的刺激,服用本药片剂时应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

3.进食1小时内不能服用本药。服用本药前后2小时内不得服用制酸药。

4.不宜长期使用本药。国外资料中建议本药使用不超过7日。

5.出现腹泻或腹痛时应停药。

6.药物过量:急性过量时可出现腹泻、意识模糊、心律不齐、肌痉挛、异常疲乏和无力等症状。

7.过量处理:此时应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包括防止发生脱水和电解质失衡。

分类标签: 西药 服用 过量 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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