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的用法与用量

头孢丙烯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上呼吸道感染:(1)咽炎和扁桃体炎,一次0.5g,一日1-2次。(2)急性鼻窦炎,一次0.5g,一日2次。

2.下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

3.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0.5g,分1-2次给药;严重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肾功能不全时,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者,给予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为0-29ml/min者,给予50%常规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对0.5-12岁患儿:(1)中耳炎,一次15mg/k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鼻窦炎,一次7.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一次15mg/kg,一日2次。疗程7-14日。

2.对2-12岁患儿:(1)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一次7.5mg/kg,一日2次,疗程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感染,疗程至少10日。(2)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20mg/kg,一日1次。疗程7-14日。

3.对13岁及以上患儿:同成人用法与用量。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上呼吸道感染:(1)咽炎和扁桃体炎,每24小时0.5g,疗程为10日。(2)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0.25-0.5g,疗程为10日。(3)化脓链球菌感染,每24小时0.5g,用药应持续10日以上。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每12小时0.5g,疗程为10日。

3.轻至中度无并发症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每12小时0.25-0.5g或每24小时0.5g。

4.细菌性肺炎:每次0.25g,一日3次,疗程为14日。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肌酐清除率大于或等于50ml/min者,每6小时给予0.25g;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者,每8-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或等于10ml/min者,每24小时0.25g。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本药药代动力学不受肝功能损害的影响,肝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老年人剂量

老年患者对本药的肾清除率比年轻患者低,但健康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用药剂量。

透析时剂量

血液透析后须补充一剂,剂量为0.25g。

儿童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治疗6个月至12岁急性鼻窦炎患儿:每12小时7.5-15mg/kg,疗程为10日。

2.治疗2-12岁咽炎/扁桃体炎患儿:每12小时7.5mg/kg,疗程为10日。

3.无并发症的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每24小时20mg/kg,疗程为10日。

4.中耳炎:每次15mg/kg,每日2次。

分类标签: 西药 剂量 疗程 清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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