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的使用注意事项

华法林钠的使用注意事项

1.禁忌症:(1)近期手术及手术后3日内,脑、脊髓及眼科手术者。(2)凝血障碍疾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血病等)。(3)严重肝、肾疾病,肝脏或泌尿生殖系统出血。(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5)脑血管出血及动脉瘤。(6)开放性损伤。(7)心包炎、心包积液、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血管炎。(8)多发性关节炎。(9)内脏肉瘤、出血性肉芽肿。(10)严重过敏。(11)维生素C或维生素K缺乏。(12)先兆流产。(13)孕妇。

2.慎用:(1)恶病质、衰弱或发热。(2)慢性酒精中毒(如嗜酒)。(3)活动性肺结核。(4)充血性心力衰竭。(5)未控制的恶性高血压。(6)月经过多。(7)精神病。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应慎用, 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易通过胎盘,可致胎儿畸形,孕妇用药后,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早期接受本药,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表现为严重鼻发育不全、骨骺分离、视神经萎缩、小头畸形、智力迟钝),也可导致胎儿心、胃肠道或(和)肝脏畸形等。妊娠晚期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死胎。因此在妊娠早、晚期禁用本药,易栓症妊娠妇女在此期内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遗传性易栓症妇女在妊娠中期(妊娠4-6个月),采用本药预防或治疗血栓复发者,须在严密的监测下用药。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X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少量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但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但对于受乳儿,仍需小心观察有无出血症状。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国际标准化比值(INR)、PT(应保持25-30秒),凝血酶原活性至少应为正常值的25%-40%(不能用凝血时间或出血时间代替上述二指标),并严密观察是否有口腔粘膜、鼻腔粘膜或皮下出血。(2)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应随访检查大便潜血及尿潜血等。

分类标签: 西药 妊娠 出血 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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