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多巴酚丁胺的给药说明

盐酸多巴酚丁胺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不能与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配伍。也不能与其它含有焦亚硫酸钠的制剂或稀释剂合用。

2.本药可用注射用灭菌水、注射用抑菌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进行重溶,不得使用生理盐水进行重溶(因为氯离子可能会通过一种常见的离子作用而影响本药的最初溶解)。给药前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纳注射液或乳酸纳注射液进一步稀释。重溶后的溶液可以在冰箱中贮存96小时或在室温下贮存24小时。配制好的静脉输注液必须在24小时内使用。含有本药的溶液可能会变为浅红色,且颜色会随时间而加深。此色泽改变是由于药物的轻微氧化所致,但在贮存期内,对其药效无明显影响。

3.由于本药的半衰期短,故必须以连续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继开始常速输注或继改变输注速度后,大约在10分钟之内本药的血药浓度可以达到稳定状态。因此,无需给予负荷剂量或大剂量快速注射,而且也不推荐这样做。

4.药液的浓度随用量和患者所需液体量而定,但不应超过5mg/ml。按患者的疗效(如心率、血压、尿量以及是否出现异位搏动等情况)相应调整治疗时间和给药速度。如有可能,应测定中心静脉压、肺楔压和心排血量。

5.用药前应先补充血容量,以纠正低血容量。

6.心房颤动患者如须用本药,应先给予洋地黄制剂。

7.本药能增加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用量。

8.本药不良反应与剂量大小有关,滴注速度过快或剂量过大,可增加心率及心肌耗氧量,且可诱发室性心律失常,引起猝死。由于本药可在10分钟内几乎被完全清除,故减慢或停止用药后不良反应会很快消失。用药过程中应使心率增加幅度不超过基本心率的10%。

9.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的表现:本药的毒性通常是由于对心脏的β受体过度剌激引起的,作用持续时间一般比较短。用药剂量超过10μg/(kg·min)时,可能引起明显的血压升高[收缩压多数增高1.33-2.67kPa(10-20mmHg),少数升高6.67kPa(50mmHg)或更多]和心动过速(多数患者心率每分钟增加5-10次,少数患者可增加30次以上),此反应与剂量有关。毒性症状包括食欲缺乏、恶心、呕吐、震颤、焦虑、心悸、头痛、呼吸短促以及心绞痛和不明确的胸痛。本药对心脏的正性肌力及正性变时性作用可能会导致高血压、快速性心律失常、心肌局部缺血和心室颤动。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低血压。

11.药物过量的处理:(1)停用本药,给予气管插管,以确保供氧和通气。并迅速采用复苏措施。使用普萘洛尔或利多卡因也许能有效地治疗严重的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出现高血压时,通常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有效。(2)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气分析、血清电解质等进行精确的监测并予以维持。若药物通过胃肠道吸收时,可给予活性炭减少药物吸收(在多数情况下,给予活性炭比呕吐或洗胃更加有效,故应考虑使用活性炭代替将胃排空或两者共用),且在一定时间内重复给予活性炭可能会促使已经吸收的药物得到消除。(3)尚未证实加强利尿、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被活性炭血液灌注有利于清除过量的本药。

分类标签: 西药 剂量 输注 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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