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的给药说明

华法林钠的给药说明

1.不能与本药合用的药物: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

2.用药时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因子Ⅱ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药,以防药物过量导致出血。

3.不同患者对本药的反应不一,用量务必个体化。种族、年龄、体重、生理状态、同时服用的药物、食物、环境等多种因素都能改变机体对抗凝药物的反应性。延长PT的药物能加强抗凝药效果而增加出血危险。(1)抗凝期增加出血倾向的因素包括:维生素K1摄入减少、小肠菌群改变、吸收不良、维生素C缺乏病、体重过低、体质衰弱、营养不良、恶病质、肝功能不全、中度以上的肾功能不全、高代谢状态(如发热、甲亢、感染、肿瘤)、胶原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腹泻、胆道梗阻、月经期、月经紊乱、放射治疗和低凝血酶原血症初期等。(2)减弱抗凝药效或使PT缩短的因素包括:肠道摄入维生素K过多、抗凝药肠道摄入减少、浮肿、糖尿病、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内脏肿瘤。(3)此外,有两种抗凝药耐药状态:抗凝药-维生素K受体部位变异,呈家族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药物吸收利用及代谢均正常,需用10-20倍超常规剂量才能获得抗凝效果,对维生素K的解毒效果敏感。另一种耐药状态是由于药物代谢或排出加速。

4.依据PT而调整用量,一般维持正常对照值的1.5-2.5倍或以INR值作为监控,将INR值控制于2-3之间。

5.由于本药系间接作用的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故维持量的足够与否必须观察5-7日后才能判断。

6.减少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抗凝期需肌内注射时应延长局部压迫时间;碱性尿者口服抗凝药期间尿色可呈红色至橘红色;当酸化尿液至pH4以下时,若颜色消失即可除外血尿。

7.如发生明显不良反应,如衰弱、寒战、发热、咽痛、白细胞减少或高敏反应、皮疹时,应停药;若出现坏疽也应立即停药,给予维生素K1及肝素抗凝;反复家族性血栓或PC缺乏症者,应及时检查并合并肝素治疗数日。

8.当PT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或发生少量出血倾向时,应立即减量或停药;当PT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也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1口服(4-20mg)或缓慢静脉注射(10-20mg),用药后6小时PT可恢复至安全水平;也可输入冷冻血浆沉淀物、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某些患者发生大出血,但又不能停用抗凝药,则最好单独采用凝血因子替代性输注,不给予维生素K1。

9.本药过量易致出血,早期表现可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出血、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道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和颅内血肿。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肿,血肿严重时可产生明显的局部压迫症状,甚至可有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等报道,单次剂量过大时尤其危险。

分类标签: 西药 出血 维生素 血肿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