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氨氯地平的不良反应

苯磺酸氨氯地平的不良反应

1.全身反应 临床试验中常见疲劳。临床应用中较少见虚弱无力、背痛、全身不适、体重增加或减少。另可见胸痛,但与使用本药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2.精神神经系统 临床试验中常见嗜睡、眩晕、头痛。临床应用中较少见肌张力高、感觉减退或感觉异常、周围神经疾病、震颤、失眠。

3.血液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

4.心血管系统 临床试验中常见心悸。临床应用中较少见低血压、晕厥、血管炎、血管源性水肿、心绞痛。另可见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缓、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但与使用本药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5.呼吸系统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咳嗽、呼吸困难、鼻炎。

6.消化系统 临床试验中常见腹痛、恶心。临床应用中较少见排便习惯改变、消化不良(包括胃炎)、牙龈增生、胰腺炎、呕吐。极罕见肝炎、黄疸、氨基转移酶升高。

7.代谢/内分泌系统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高血糖、乳腺增生。

8.泌尿生殖系统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尿频、排尿困难、遗尿、阳萎。

9.肌肉骨骼系统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关节痛、肌肉痉挛性疼痛、肌痛。

10.皮肤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脱发、皮肤变色、荨麻疹。罕见瘙痒症、皮疹、多形性红斑。

11.其它 临床应用中较少见视力障碍、味觉倒错、耳鸣、口干、出汗增加。

[国外不良反应参考]

1.血液 常规剂量下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非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量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其它尚可出现贫血、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增多。血液系统不良反应通常无临床意义。

2.心血管系统 (1)可产生明显外周反应,如踝部水肿、潮红、反射性心动过速,与剂量有关,通常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2)常见周围水肿,在女性或65岁以上患者中更多见。绝大多数为轻至中度,因水肿停药的患者不到1%。其原因并非水钠潴留(因为患者体重无增加),可能是周围动脉局部血管扩张所致。(3)其它还可引起心动过缓、胸痛、外周缺血、昏厥、直立性低血压。罕见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4)可引起心悸,发生率随剂量增大而增加:如一日2.5mg,发生率低于1%;一日10mg,发生率可高达4.5%。女性比男性发生率高,分别为3.3%与1.4%。(5)本药对窦房结、房室结传导及A-H间期、H-V间期无影响,但也有引起PR间期延长或束支阻断的报道。可见心绞痛加重,但未发现对心电图有影响。在CAPE(Circadian Antiischemia Program in Europe)研究中未发现本药对慢性症状性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有致心律失常作用。

3.精神神经系统 常见头痛。部分患者可出现头昏眼花,其发生率与用量有关:口服剂量为一日2.5mg时发生率为1.1%,而一日10mg时发生率为3.4%。少数患者可出现疲乏,也可引起嗜睡,女性发生率略高于男性。偶见震颤、眩晕、神经质、失眠、抑郁、焦虑、人格解体。罕见共济失调、情感淡漠、健忘和情绪激动。

4.代谢/内分泌系统 有引起男子乳腺发育的报道。少引起血电解质或脂质水平的改变,对正常人或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敏感性和血糖控制无影响。研究表明,本药治疗重度高血压或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时,对血液生化及血清去甲肾上腺素水平无明显的影响。

5.胃肠道 常见畏食、恶心、便秘、腹痛,发生率低于2%。老年患者更易出现便秘。有引起麻痹性肠梗阻的报道。也可引起齿龈增生,多见于50岁以上患者,通常在治疗1-9个月内出现,停药1-21周后可获改善。偶见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呕吐、胃胀气和腹泻。罕见胃炎、可逆性味觉障碍、食欲增加、稀便。

6.泌尿生殖系统 可引起多尿、尿频、夜尿和遗尿,均不常见,极少数严重者可致停药。还可引起性欲下降,长期服药的男性患者发生率为1%-2%。有引起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7.肝脏 可引起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常见于治疗后2-3周,通常不致停药。有引起胆汁淤积性黄疸的报道。

8.眼 偶见视力异常、眼痛、结膜炎、复视。罕见眼干或眼调节紊乱。

9.呼吸系统 可引起呼吸困难和鼻出血。罕见咳嗽和鼻炎。

10.皮肤 可引起面色潮红(女性为男性的3倍),发生率随用量增加。罕见皮肤脱色、荨麻疹、皮炎、皮肤干燥、脱发或皮肤湿冷。也可引起无明显皮肤病损的瘙痒。有引起史-约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和剥脱性皮炎的报道。

11.肌肉骨骼系统 可引起不同部位的肌肉疼痛和抽搐。偶有报道老年患者可出现手足搐搦。偶见关节痛、痉挛、肌痛和关节病。罕见肌肉软弱、颤搐和张力下降。

12.其它 偶出现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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