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读后感5篇1100字

本文包含读《房子》有感、小王子读后感(1062字)、草房子杜小康读后感(1066字)、打瞌睡的房子读后感(1067字)、《草房子》读后感(1079字)等1100字左右的精选读后感作文5篇,供您参阅。

小王子读后感_1062字

《小王子》真是一本好书,我读了三遍。

羡慕小王子

第一遍,在图书大厦少儿读物专柜前读的,深深地把我吸引。

小王子是宇宙中B612号小行星的主人,虽然那个星球比地球上的一所房子大不了多少,但每天能看到四十三次日落,还有一颗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玫瑰花种子,居然发芽了。

小王子满怀热情地照料这株稀奇的花苗,为她浇灌清水,为她搬来屏风,晚上还为她盖上玻璃罩。这花也懂得回报,绽放得非常美丽,让小王子的星球芳香四溢。

哦,好羡慕小王子!他不用熬夜写作业,不用上各式各样的辅导班,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我把书的前言抄到本子上,回家写感想。

理解小王子

不料,掂起笔却写不下去。为啥呢?前言说得清楚:“整部小说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小王子并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我还眼馋人家,不是两岔了吗。我让妈妈把书买回来,再读第二遍。

小王子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趁候鸟迁徙的机会离开自己的领地,去访问附近的六个星球。他拜访了霸道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忧郁的酒鬼、商人,咦,一个比一个荒唐。可以做朋友的,独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可惜这颗星球太小,只能容纳一盏路灯和一个点灯的人,他无法留下。后来,又去了地理学家的星球,获得一个建议:去地球吧,它的名望很高。

小王子不愿在自己的星球清闲,这又是为啥呢?或许是厌烦孤独,想寻找朋友;或许是厌倦单调,想寻找乐趣小王子读后感900字作文。不管那种想法,我都能理解。因为我也不想老在一个地方闷着,“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好想到没去过的地方看看。

祝福小王子

说实话,读了第三遍,我还是不太明白书的后半部的意思,尤其是结尾。

照我的想法,因引擎故障而降落在撒哈拉沙漠中的飞机,应当把小王子带到中国,进行一些历险。然而,作者只写了小王子与毒蛇聊天,听高山回声,在玫瑰园哭泣,同狐狸交心,见到了扳道工和卖解渴药丸的商人,明白了不少道理,知道了自己的责任。

照我的愿望,小王子应当在地球上多停留一些日子。可是,就短短一年,他就带着地球人画的绵羊、绵羊住的箱子,还有绵羊的嘴套,要匆匆地走了,而且不带着自己的身躯走。

书上这样写:“他没有叫喊,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地倒在地上”

哦,我的第一感觉——小王子被毒蛇咬死了。再一想,外星人是不会死的,他无影无踪地回自己的星球了,他要去继续履行小王子的责任。

我祝福小王子,祝福他关爱的那朵玫瑰花,祝福他领地上的小草小树和小火山。我要说,我们地球上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富有爱心。等科学发达了,我们会去看望你,做你的好朋友。

成语各式各样:指多种不同的式样、种类或方式。如:茅盾《子夜》十二:“毒太阳晒得马路上的柏油发软,汽车轮辗过,就印成了各式各样的花纹。”又如:儿童乐园里的玩具各式各样,真是好玩极了。

成语自由自在:形容没有约束,十分安闲随意。如: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三:“问:‘牛头未见四祖时如何?’师曰:‘自由自在。’曰:‘见后如何?’师曰:‘自由自在。’”又如:看那些交了卷出去的人真象自由自在的仙人。——叶圣陶《马铃瓜》

草房子杜小康读后感_1066字

如今的桑桑早已长大成人,他成了当地有名的大富豪。当他在那舒适豪华的办公室里品着茶时,他永远也忘不了童年时的一个好朋友用自己的行为对他的激励,让他拥有了今天。那个朋友就是杜小康。

当年在油麻地小学的男孩子里,突出一点的就只有油麻地首富杜雍和的儿子杜小康和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两个突出的孩子免不了争强好胜。油麻地只有杜小康一家开商店,还有油麻地财富的象征——红门,其他孩子们都要去他家店铺打酱油,所以都不敢惹杜小康。而且杜小康成绩又好,还拥有许多其他孩子不曾拥有的东西。所以即便是校长的儿子桑桑,跟杜小康比,也无法占到上风,这让杜小康傲气冲天。因为一辆自行车,杜小康和桑桑成了朋友,因为一场大火,两人又成为死敌。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蒸蒸日上的杜家竟在一个早上,忽然一落千丈,跌落到了另一番境地里。杜小康的父亲杜雍和用几代人积累下的财富买了一艘运货的大木船,又贷了一大笔款买下了一大船既便宜又好的货打算运回去。不料,在回油麻地的路上,一艘更大的铁船撞翻了杜家的船,杂货和杜雍和一起掉进了河水中。等人们把杂货捞上来,救上杜雍和时,杂货早已废了,而杜雍和双腿发软,一下瘫在地上,杜雍和瘫痪了。为了给杜雍和治病,杜家欠了一身债,杜小康也不得不辍学。

在离开学校最初的日子里,杜小康除了带父亲治病,其余的时间差不多都在家呆着。而杜小康和桑桑这对曾经的死敌,这时也相逢一笑抿恩仇,都把对方视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为了重新拥有曾经的富贵,杜小康彻底打消了读书的念头,很快就变换了角色,和父亲一起去放鸭子了。远离家乡的杜小康不会没有孤单,但他又不得不和父亲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到茂密无边的芦苇丛中住下。经过了一年的艰辛,他换来的是淘气的鸭子吃了别人家的鱼苗,鸭子被人家扣留了,而从芦苇丛里带的唯一财富——五个双黄蛋也被讲诚信的杜小康送给桑桑了。

但杜小康毕竟还是杜小康。他不能怜悯自己,更不能让其他人来怜悯他。他决定到学校门口摆小摊子赚钱,桑桑为了帮助杜小康,卖了自己的十只心爱的鸽子,把20元全给了杜小康。桑桑还带领同学们去杜小康那儿买东西,这让杜小康又用无限感激的眼神投向桑桑。

然而这毕竟是杯水车薪,不久,油麻地财富的象征——红门被债主搬走了……

许多年之后,杜小康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桑桑。拼搏,抗争,永不放弃,无论身处任何逆境,绝不低下高傲的头颅。让桑桑拥有了自己的精彩的人生,让他闯入了一个非同一般的境界。这时,泪水模糊了桑桑的双眼,他在心里呼唤,我的朋友,杜小康,你生活得好吗?你在哪里?

成语一落千丈:一落千丈[yī luò qiān zhàng],意指本指琴声由高骤然下降到很低。语出唐·韩愈〈听颖师弹琴〉诗。後用“一落千丈”比喻成绩、地位、景况、情绪、或声望等急遽下降。[源]唐·韩愈〈听颖师弹琴〉诗(据《全唐诗·卷三四〇·韩愈》引)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勇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喧啾百鸟群,忽见孤凤皇。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嗟余有两耳,未省听丝篁。自闻颍师弹,起坐在一旁,推手遽止之,湿衣泪滂滂。颖乎尔诚能,无以冰炭置我肠。[典故]唐代文学家韩愈聆听颖师弹奏古琴後,写下这首〈听颖师弹琴〉诗,内容表面上描拟琴声的高低起伏,并且诉说心中的感动,一方面则暗喻宦海的浮沉。其中“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两句,以攀登高山突然摔落,来形容琴声由高音骤然下降到很低,比喻为官要小心谨慎,不能大意,否则一失足就会摔下千丈深的谷底。後来“一落千丈”被用来比喻成绩、地位、景况、情绪、或声望等急遽下降。

成语天有不测风云:比喻灾祸是无法预料的。如:元·无名氏《合同文字》第四折:“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又如:这实在是叫作‘天有不测风云’,她的男人是坚实人,谁知道年纪青青,就会断送在伤寒上?——鲁迅《彷徨·祝福》

打瞌睡的房子读后感_1067字

在没有讲给班上孩子听之前,我先讲给我的儿子听了他对故事内容非常感兴趣,怀着期待的心情我讲给了小二班小朋友们听了。《打瞌睡的房子》这本书从书名来看就非常的吸引人,我们猜想是否是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呢?

随着美丽画面的展开,我们也在边读边猜想着,打瞌睡的房子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随着叠加句式的深入,故事的高潮部分出现了。我有意加快了阅读的语速,将一个欢快、滑稽的场面展现在全班小朋友面前。哈哈!因为一个不打瞌睡的跳蚤,让这打瞌睡的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惊醒了。更有趣的是:老奶奶竟然把床都压垮了!读到这里小朋友们已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情节简单的小故事却如此的引人入胜,真佩服作者的奇妙构思。当然,事故的画面也非常的唯美呦!用色非常地大胆,色块也很大,给人一种很强烈的视觉冲击。画面的构图也很清晰、简洁,而且场景转换得不是太频繁,这本书从头到尾基本上都是以这个房子、这个房间为场景的。整本书都以大幅的图画为主,只有极少的文字配在旁边,这样的设计,既能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毕竟孩子是通过直观的方式来学习的,文字仅仅是辅助的,更能培养孩子观察画面的能力。

读完这本绘本,最强烈的感受就是:原来色彩真的是有感情的,真的是有情感的。一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我有点纳闷,这书色彩怎么这么灰蒙蒙的,一点儿也不鲜亮,孩子们能喜欢吗?后来再看下去,自己好像也被带入这种灰蒙蒙的世界里了,灰蒙蒙的色彩、加上点点雨滴,自己好像也跟着故事里的人物一起打瞌睡了。充分感受到了色彩是富于情感性的,作者想营造出一种雨天灰蒙蒙的感觉,所以大块地运用了灰色。到了第13、14页的时候,整个色彩开始转亮了,窗外有一缕阳光透了进来,让阅读的人精神也为之一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到了第15、16页之后,色彩越来越明亮,大块地使用了黄色、金色,好像整个世界都醒过来了、动起来了。

从头到尾其实令人恍然大悟的正是那只小小的跳蚤,它从头到尾每幅图都有,但是你找到了吗?你发现每个人物或是动物的变化了吗?此外你观察到图画颜色的变化了吗?你观察到绘画视角的变化了吗?哈哈,里面的学问可多了,虽然薄薄的绘本,快的几分钟就翻完了,可是要想真真读懂,却是要花许多时间的,也是需要细细品味的。

我现在带的是小班,处于爱模仿,爱表演的年龄特点中,容易投入到故事情节里去,所以我觉得在组织幼儿绘本教学时,可以采用故事表演的形式,让孩子们扮演成故事里的角色,尽情地去表演、去模仿,满足他们的表演欲望,无形中也强化了他们对故事的理解,也把孩子们带入了美妙的童话世界。

成语引人入胜:引人入胜[yǐn rén rù shèng],意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语出晋·郭澄之《郭子》。[源]晋·郭澄之《郭子》(据《北堂书钞·卷一四八·酒食部》引)王佛大叹曰:“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酒自引人入胜地耳。” 另可参考: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典故]魏晋时代是政治上的黑暗期。东汉末年,政治腐败黑暗,各方豪强据地相争,社会遭到严重的摧残。到了三国魏正始年间,司马氏与曹魏的争权,再度形成一个恐怖的政治局面,士族名士无可避免的陷入这场斗争当中。身处如此黑暗的政治环境,每个人都有死生无常、祸福难测的无力感,导致了一种消极遁世的生命态度,於是纵情於酒池,用酩酊大醉换取短暂的逃避。王佛大,即王忱,亦为东晋名士之一。据《晋书·卷七五·王湛列传》中所载,王忱在二十岁左右名声就已经很大,他的舅舅范宁曾称赞他说:“风流隽望,真後来之秀。”他亦自负不凡,恃气傲物,性格放任旷达而不拘小节。但也正因他的不凡,更能体认到乱世中的无奈,所以与当时其他许多名士一样,也是极好饮酒,常常一连醉个数月,有时还会光着身子在街上游荡。晋·郭澄之《郭子》记王忱言:“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也就是说,若有三天没喝酒,就觉得形骸不受心神的控制,他必须藉着酒才能把自己引领到一种玄妙的境地,喝得烂醉时反而能得到物我两忘的解放,才能忘却所有的不满,抛掉形骸的束缚,真正任心性所为而放纵不羁,故又云:“酒自引人入胜地耳。”後来“引人入胜”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

成语从头到尾:从开头到结尾。指某件事物的全过程或全部内容。如:《朱子全书·孟子三》:“是金声底,从头到尾只是金声;是玉声底,从头到尾只是玉声;是丝竹之声,从头到尾只是丝竹之声。”

《草房子》读后感_1079字

看完了《草房子》这本书后,我还弥漫在故事中,我发现我的眼泪犹如珍珠般地流下来。同时,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珍惜。油麻地这个地方的所有人似乎都是不可分离的朋友,互相帮助,不分你我。

我想,正是因为这样,当油麻地的所有人得知主人公——桑桑将面临着死亡时,似乎所有人都沉默了,也有许多人伸出了援助之手。这使我万分感动!

桑桑之所以受到众人的关心,都是他的表现让人感叹不已!桑桑是油麻地小学的桑乔校长的儿子,是一个调皮,但又乐于助人、十分善良的小孩。他愿意为任何人做任何事,甚至可以为任何的小动物做任何事。在有些小孩最无助,最需要朋友时,桑桑会不嫌弃的毫不犹豫地与他们相处,成为不可分离的伙伴;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姐的信,都是小小通信员桑桑替他们传送的;在纸月上学时,受到了别人的欺负,桑桑就会奋不顾身地还纸月一个公道;在杜小康的家破产时,桑桑就会安慰他,并且卖了自己最喜爱的鸽子,换来的钱给了杜小康;桑桑还帮……这样的孩子真是让人惊叹不已!当然,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有让我感动得说不出话的地方。故事中的秦大奶奶,为了救一位素不相识的小女孩,自己淹到了河里差一点淹死。还有一次,秦大奶奶为了一只掉进河里的南瓜,不顾危险地跳进了河里拉住南瓜,但不幸离开了人间。这只南瓜和秦大奶奶没有任何关系,但秦大奶奶却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牺牲了自己的性命,秦大奶奶虽然无子无女无孙,但似乎油麻地的所有人都是她的子女、子孙,秦大奶奶的离开成了很大的轰动。桑桑最后虽然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但是,他依然坚持要信守对他的妹妹——柳柳的承诺,带柳柳到城市里去玩,那时,桑桑正在发高烧,但在柳柳走不动时,桑桑就使全身的力气背柳柳回家,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承诺只是随便说说的,可桑桑为了信守承诺,不顾自己的病情,这是许多大人都做不了的事啊!桑桑的父亲是伟大的,是让人敬佩的!在桑桑开始生病时,桑乔没有一个晚上睡得着,桑桑的母亲也每天都在伤心地流泪,每一天,桑乔都会背着桑桑去看病,但都是失望着回来,几天下来,一双鞋的鞋底都磨破了,黑发人也立即变成白发人,这种伟大的父爱在桑桑的心里是其他人难以替代的真情!还有,还有……这些感人的地方让我也随着故事,一起伤心,一起失望……

同时,在故事中,我也读懂了“珍惜”。要珍惜与每一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场景;珍惜所在的每一分、每一秒;更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来珍惜,那么,一切都晚了。

我还陶醉在这一个个草房子中,草房子前的那一片艾地散发出的苦香味,让人有一种熟悉感……如果这是一场美丽动人的梦,那么,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成语乐于助人:很乐意帮助别人。如: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最后的贵族》:“康同璧的乐于助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家庭的影响。”又如: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最后的贵族》:“康同璧的乐于助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家庭的影响。”

成语素不相识:素:平素,向来。向来不认识。如:元·尚仲贤《柳毅传书》第四折:“我与你素不相识,一旦为你寄书,因而戏言,岂意遂为眷属。”又如:船儿只管乘风破浪的一直的走,走向那素不相识的他乡。——冰心《寄小读者·通讯十八》

《草房子》读后感_1096字

这个学期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书却是《草房子》。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甜、酸、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秃鹤是一位残疾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突然消失在油麻地。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分开了。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丈夫一生小气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收获时,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地上建造,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无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南瓜,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老人的。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家非常有钱,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抗争。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爱。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桑乔不仅辞去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几经周折,他战胜了病魔。最终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我想他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他长大的人啊

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作品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荡漾于全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通篇叙述既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是孩子喜爱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成语一丝不苟:苟:苟且,马虎。指做事认真细致,一点儿不马虎。如: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上司访知,见世叔一丝不苟,升迁就在指日。”又如:我们在学习上,应有一丝不苟的精神。

成语催人泪下:催:催促,促使。形容事迹十分感人,使人不禁流下眼泪。如:王朔《过把瘾就死》:“电影里的相声和幽默小品不能使我们解颐一笑,甚至绝对催人泪下的悲剧我们从头看到尾也始终无动于衷。”又如:这本催人泪下的小说,我至少读了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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