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县治搬迁安江后,黔城改为乡级镇,1960年改为建制镇。
1997年国务院批准原黔阳县与洪江市合并,成立新的洪江市,市治设黔城镇。
199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黔城镇与黔城乡合并,设立新的黔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