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置松州,明朝洪武十二年(1379年),置松州、潘州二卫,寻并为松潘卫,“松潘”之名自滋始。清置松潘厅和松潘直隶厅,民国2年(1913年)改松潘直隶厅为松潘县,县级建置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