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代,桥林属扬州地域。 春秋战国时期,地在东城。 周灵王十三年(公元前559年)属楚。 敬王三十四年(前486年)吴王夫差始通江淮,遂属吴。 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入越;越亡,仍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郡县天下,属九江郡东城县乌江亭地。 汉高帝四年(前203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属淮南国东城县乌江亭;后汉属徐州下邳国东城县乌江亭。 三国时,地属东吴,实为吴、魏边境之弃地。 西晋太康六年(285年),置乌江县,属扬州淮南郡乌江县地。南北朝时期,梁武帝置江都郡,属扬州江都郡乌江县地。 隋文帝以州统县,属和州乌江县。 唐代,属淮南道和州历阳郡乌江县地。 宋代,属淮南西路和州历阳郡乌江县地。 元丰八年(1085年),桥林镇为乌江县的石碛镇。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至二十一年(1276年-1284年),属河南江北行省淮西江北道庐州路,和州乌江县。 明洪武初年省乌江县入和州,隶庐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置江浦县,划和州石碛镇、遵教乡、白马乡等四乡、五镇入江浦县,隶应天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浦县南乡,隶江南省江宁府;咸丰八年(1858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洪秀全改江浦县为天浦省,桥林亦属之。同治三年(1864年),天浦省复称江浦县,桥林复属江浦县南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在县境西部三户汤成立国民党江浦县政府(俗称“西政府”),后流寓皖东。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在浦镇东门成立汪伪江浦县政府(俗称“东政府”),桥林设伪区政府。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中共皖北专员公署建立江(浦)全(椒)办事处,辖十个区,其中有桥林区(亦称九华区、星湖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年)8月15日,日军无条件投降,汪伪政权垮台,中共政权北撤,江浦县政府还治。桥林属江浦县第三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撤区并乡,桥林为县属镇。 1949年2月,中共华东局成立江浦县人民政府,下辖新桥区等6个区。 1949年4月21日,江浦县全境解放。月底,县政府机关从石村庙迁至桥林镇,6月迁至珠江镇。8月,新桥区更名为桥林区。 1949年12月2日,中共华东局将江浦县划归南京市,不久,复属皖北行政公署滁县专署。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江浦县由安徽省划回江苏省,属扬州专区。 1956年2月属镇江专区。8月撤区并乡,桥林镇为县属镇。 1957年1月属扬州专区。 1958年7月属南京市。9月,桥林镇与兰花乡合并,成立红专人民公社。 1961年桥林从红专公社划出,仍为县属镇。 1962年属扬州专区。 1966年,属六合专区。 1971年,属南京市。 2002年4月,江浦县与浦口区合并,成立南京市新的浦口区,桥林镇属浦口区。 2007年12月撤镇改设桥林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