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晋鄂侯居此,称鄂。战国先属韩后属赵,秦属北屈,汉为骐县。之后,又有昌宁、平昌、吕香等称。 西汉于今县城东南30千米关王庙村置骐县,属河东郡;东汉废。 北魏延兴四年(474)置昌宁县(治今县城西南20千米西村),于县置中阳郡,县属之;又于今县境别置洛陵县,属中阳郡,北齐废。 隋开皇初年废中阳郡,县属耿州,后又次第属汾州、文城郡、慈州。 五代唐改乡宁县。据嘉庆《一统志》,后唐避李国昌讳改昌宁为乡宁。又据《郡县释名》:“乡宁县,盖合吕乡、昌宁之名为名也。” 宋皇佑三年(1051)徙治今县城。 熙宁五年(1072)废,元佑元年(1086)复置,仍属慈州。金属吉州。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属平阳府。 民国初年属河东道,道废后直属省。 1949年属临汾专区。 1954年属晋南专区。 1967年属晋南地区。 1970年属临汾地区。2000年属临汾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