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周封国随为名。春秋分属随、厉、唐三国。 战国末属楚,置随县。 西魏大统元年(公元535年)置随州。 1949年属孝感专区。 1952年属襄阳专区。 1970年属襄阳地区。 1979年随县城关镇从随县划出,成立县级随州市,均属襄樊市。 1983年撤销随县,并入县级随州市,属襄樊市(今襄阳市)。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随县,将襄樊市随县的行政区域并入随州市(县级)。 1988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市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 1994年除公检法和武警、部队仍属襄樊市管辖外,随州属省直管县级市。 1994年,湖北省政府将随州市由襄樊市管辖改为省辖。 2000年设立地级随州市。 2000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 (1)撤销省直辖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曾都区。 (2)随州市设立曾都区,以原县级随州市的行政区域为曾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烈山大道。 (3)将孝感市代管的广水市划归地级随州市代管。 2009年5月,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在现有随州市曾都区区划范围内,划出部分乡镇成立随县,曾都区继续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