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概要

中国的农保工作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积累保险基金259.4亿元,5428万农民参保,其中,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15亿元。至今年底,积累保险基金预计会超过400亿元(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积累基金),约220万人领取养老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城乡协调发展,从实际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的实际出发,采取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积极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逐步扩大复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

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的地区。其中,城郊是最有条件率先建立农保制度的地区。

加快在城郊推进建立农保制度,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城市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

分类标签: 农民 城镇化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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