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效应的标准偏差分析

周末效应的标准偏差分析

建立检验假设H0:σi=σ0(i=1,2,3,4,5,其中0表示总体),即检验周内各交易日的标准偏差与整体收益率的标准偏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检验各交易日与市场整体的风险是否一致。

从表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各交易日的风险与市场整体的风险一致性检验时,沪深两市的周一、五均拒绝原假设,其他三个交易日均接受原假设。这说明周一、五的风险与市场风险整体上并不一致,周一的风险偏大,周五的风险偏小;而周二、三、四的风险与市场整体风险的一致性表现显著。

进一步检验各交易日之间的标准偏差是否显著相等H0:σi=σj(i,j=1,2,3,4,5),从检验结果的P值(见表2)可以看出,在显著水平α=5%下,沪市的周一、五的波动性显著不同于其它各交易日,周四的波动性与其他各交易日也存在差异,但显著性没有周一、五明显;深市的周五的波动性明显不同于其他交易日,周一的波动性与周二、三、五存在显著差异,而与周四差异性不显著。

提出待检假设H0:μi=μ0(i=1,2,3,4,5),即检验周内各交易日的收益率均值是否与整体收益率的均值相等,也就是检验各交易日的平均收益率与整体收益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检验结果可知,在5%的显著性检验水平下,沪深两市中各交易日都接受原假设,即各交易日的平均收益率都与整体收益率之间的差异不显著。进一步检验各交易日之间的平均收益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H0:σi=σj(i,j=1,2.,3,4,5),从均值t检验的P值(见表3)可知: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接受各交易日收益率均值显著相等的假设。因此t检验认为:沪深两市中,周内每日的期望收益率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这是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提高的表现。

以上表明:我国股市中,周内各交易日的平均收益率与市场整体收益率一致性显著,各日之间的平均收益率也没有表现出差异性;而周一的波动性偏大,周五的波动性偏小,其他各交易日的风险与市场风险整体上一致。

1998年底《证券法》出台以来,我国股市周内各交易日的收益率大致相等,并没有表现出“周末收益率效应”,却存在“周末波动性效应”,即周一波动性大,周五波动性小,且上海股市的“周末波动性效应”比深圳股市的显著。

投资者素质提高,投资理性化成份增加,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尤其是互联网在中国的飞速发展;《证券法》颁布后,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增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量增多、及时性提高、虚假性有所减少等。从而,我国股市周一波动性最大,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而不是滞后到周二才发生较大的波动。

分类标签: 交易日 收益率 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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