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股配售除权价的计算问题

关于国有股配售除权价的计算问题

交易所在计算配股除权价时,是依据流通股的总市值来计算的,其除权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益价×原流通股股本+配股价×配股数量)/(原流通股股本+配股数量)

这种计算方法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有股不能流通的现实,符合投资者的实际成本。而在今年8月份中关村增发新股的过程中,深交所采取了一种新的计算方法,即采用总股本的市价总值来作为增发新股的除权参考价,即:

增发新股除权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原总股本+增发新股价×增发新股股本)/(原总股本+增发新股股本)

这种计算方法主要是出于同股同权、保护国家股利益的目的,但是由于通过这种方法所计算出来的除权参考价26.02远远高于参与增发新股投资者的实际成本19元,结果该股除权后,接连三个交易日以跌停板报收,对该股的市场形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对于本次国有股配售的试点公司来说,由于流通股股本总额远远小于总股本,且配售价格远远低于市价,依照总股本或者流通股股本来计算除权价格,将会造成相当大的价格差异。

分类标签: 股本 流通股 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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