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峰结构

一种超越于个人因素之上的、严格按行政组织手续办事的体制和形式。有人又译为官僚体制、科层组织和行政组织体系等。它是古典组织理论代表人物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提出的一种组织理论。这种理论的提出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从小规模的家族式管理向较大规模的专业分工的管理过渡的需要。

韦伯提出的理想的层峰结构组织体系的要点是:

(1)以功能的专业化来区分工作部门,即组织中的单位以分工原则来区分和设置,每个组织的成员都承担组织所分配的任务。

(2)明确的职权等级,即各种职务和职位均按职权的等级原则进行组织和设置,明文规定上下级的权力和义务,从而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阶层体系。

(3)用明文的法则、制度和纪律,规定各个职位所负有的权力和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人人都必须遵守,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

(4)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应完全以理性准则为指导,而不应受个人感情的影响。这种公正不倚的态度,不仅适用于组织内部,而且适用于组织同顾客之间的关系。

(5)以技术能力来任用人员。各种职务的人选应根据职务要求,通过一定的考试而录用,并经过训练使应选人员胜任,根据成绩对他们进行提升。

(6)官员一般由上级委任而不是选举产生。他们是职业的管理者,领取固定的薪金,有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组织成员应效忠组织。

韦伯认为,层峰结构组织体系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最符合理性原则,具有最高的效率,因而是最理想的。它可以适用于各种组织。

以韦伯和H.法约尔为代表的古典组织理论对组织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历史的作用。古典学派强调组织的设计功能,它们的一些原则可以帮助管理者设计组织的结构。但是,这种组织理论忽视了组织的人性面,削弱了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影响了工作绩效。

分类标签: 心理学 组织 韦伯 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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