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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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斯宾塞,英国哲学家、教育家、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1820年4月27日生于德比,1903年12月8日卒于布赖顿。他用生物学规律解释社会现象,是个进化论者或社会有机体论者。著有《心理学原理》(1855)。早在1859年C.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之前,他就把进化论和英国的联想主义心理学结合起来,成为进化的联想主义心理学。他认为心理的元素不仅有感觉和情绪,而且有关系之感(如并存之感、相继之感等);并探讨有机体的心理对环境适应的问题,认为这才是心理学的对象;还把J.-B.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的定律,从有机体的生理方面推广到心理方面;指出心理能力依赖于神经系统成熟的程度。但他没有做到用进化论改造心理学的理论体系。

赫伯特·斯宾塞被誉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他所提出一套的学说把进化理论适者生存应用在社会学上尤其是教育及阶级斗争,是在理论上阐述进化论的英国哲学家先驱。他的著作对很多课题都有贡献,包括规范、形而上学、宗教、政治、修辞、生物和心理学等等。在斯宾塞的时代存在许多著名哲学家和科学家,譬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汤马士·亨利·赫胥黎和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都是当代知名的人物。在理论上阐述进化论的英国哲学家先驱,先于达尔文。据说斯宾塞比较厌恶柏拉图学说,他那句“即使三流小说家,也会比他(指柏拉图)强”,无疑是对柏拉图的侮辱。这大概是因为斯宾塞是一个怀疑论者,而却是一个攻击怀疑论的辨证论者。另外,杰克·伦敦对斯宾塞不无推崇,在其代表作《马丁·伊登》中,杰克·伦敦对斯宾塞不无赞美。

赫伯特·斯宾塞的主要作品有《政府的适当权力范围》(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1842年)、《社会静力学》(1850年)、《社会静态论》(1851年)、《人口理论》(A Theory of Population,1852年)、《款色哲学》(The Philosophy of Style,1852年)、《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55年)、《合成哲学系统》(1860年)、《第一项原则》,ISBN 0898757959(1862年)、《规范资料》(1879年)、《教育论》(1860年在美国出版)、《人对国家》(1884年)、《自传》(1904年)等。

1、斯宾塞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好辩、也最有争议的英国思想家之一。他强烈的科学取向,使他极力强调以科学方法考察社会现象的重要性。他坚信自己思想的所有方面构成了一个极为融贯而有序的体系。他认为,科学与哲学支持并促进了个人主义和社会进步。不过,虽然把他视为维多利亚时代乐观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很自然的,但他也绝不是没有受到不时笼罩在维多利亚式的自信之上的悲观主义阴霾。例如,他认为进化之后必然是解体,即退化,而个人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和战争消亡之后才能盛行。

2、斯宾塞把哲学视为具体科学的基本原理的总结,是取代中世纪“神学大全”的“科学大全”。他从发展的角度思考科学的统一,他的整个框架实际上是由生物物种进化观念支撑的。在《综合哲学》的第一部《第一原理》中,他认为科学和秩序均以现象为研究对象,即都是研究有限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和可分类的东西。但现象又是无限的、无条件的绝对存在的意识表现,而这种绝对的存在又是独特的、不可分的东西,超出了现象的范围。斯宾塞从牛顿的经典物理学出发有时称之为“力”。这种绝对的“力”是恒久存在的,是一切现象的终极原因,是最高的实在;但人们所能感觉到的力只是这种绝对的“力”的符号,但它本身是什么,却是不可知的。

3、在他看来,事物的基本规律是“力的恒久性规律”(the law of persistence of force)。任何事物在这种力的规律的作用下,都不可能保持其自身的同质(homogeneous),因为外在的力对事物某一部分的影响必然不同于其他部分。他由此认为任何继续作用于同质事物的力都必将引发其不断的变化。而这一“作用效果的增值规律”在他看来是理解整个宇宙和物种演化的线索,他又把这一规律归于一种未知的、也不可知的绝对的力。值得注意的是,斯宾塞关于物种进化的观点发表在达尔文和华莱士之前。不过他那时认为进化是由获得性特征的遗传引起的,而达尔文等人则归之于自然选择。他后来也接受了自然选择理论,把它作为生物进化的原因之一,并熔铸出“适者生存”(survivalofthefittest)这一名言。

4、在社会学的性质和方法论问题上,斯宾塞和孔德一样,主张社会学同自然科学的性质和方法是相通的,主张对社会现象进行科学实证研究。在社会学或社会哲学方面,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中首次反思了人类社会,提出了普遍的进化框架。社会进化是不断个性化(individuation)的过程。在从无差别游牧部落向复杂的文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劳动的不断分化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化。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基本的社会分类是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在前者中人类的合作是通过暴力,而在后者当中,合作是自愿、自发的。

5、进化并不是斯宾塞唯一应用到社会学理论中的生物学概念。他详细地比较了动物有机体和人类社会。他发现二者当中都有调节、维持和循环分配三个系统,在动物中分别是中枢神经、营养和静脉动脉,在社会中分别是政府、工业和道路、电报、商业等手段。据此他又把社会成员分为三等:一是从事生产职能的工人和农民,二是从事“分配与循环”职能的商人、企业家和银行家,三是从事“调节”职能的政府管理人员、官吏。他断言这三种人同时并存是由社会有机体的本性决定的,他们互相合作,各司其职,以维护社会的平衡和秩序。同时,在动物和社会有机体中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在前者中,只有一个于整体相关的意识,各个器官是为着整体的生存而存在的;而在后者当中,每一个成员都具有意识,整体是为了它的各个部分的存在而存在。社会是为了其成员的利益而存在,而不是其成员为了社会的利益而存在。

6、个人主义是打开斯宾塞全部著作的钥匙。军事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对立实际上就是专制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对立,前者是原始的、坏的,后者是文明的、好的。他相信在工业社会中能够产生秩序,这种秩序虽然不是某人有意设计出来的,但能够微妙地调节各个团体的需要。在《人对国家》(1884)一书中,他写道,英国的保守党一般来说喜欢一种军事的社会秩序,而自由党则热衷于工业的社会秩序;但19世纪下半叶的自由党人,随着他们通过了关于工作日、酒类许可证、卫生设施和教育等方面的立法之后,却发展出一种“新的保守主义”,并在为即将到来的奴役之路作准备。他认为,过去的自由主义的功能在于限制王权。未来真正的自由主义的功能应当限制议会的权力。

7、在斯宾塞对变化和分化的强调中,无意中用19世纪的语言重复了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在17世纪勾画出的自由主义的形而上学。斯宾诺莎认为“神或自然”具有无限的属性,任何一种可能性都是在其中实现的;莱布尼茨认为神的完满性在宇宙的无限多样性中呈现出来。不过他们两人都不认为时间是实在的根本特征,而斯宾塞则把对时间的实在性的信念和对任何可能的多样性存在的最终现实化的信念结合在一起。他就这样给多样性的自由主义原则以形而上学的支撑,并据此认为一个分化和发展的社会比一个单一而静止的社会更可取。

8、斯宾塞试图综合各种科学的雄心壮志是无法重复的,因为他所欢迎并预见到的学科分化,已经发展到他无法设想的地步了。他的社会学虽然促进了对社会的研究,但事实上已经被从他的时代发展起来的社会人类学取代了。当T.H.赫胥黎说斯宾塞关于悲剧的观点是“一个被事实枪毙了的推论”时,他是想提醒人们,斯宾塞作品中的构造体系这一基本特征,引导他去寻找那些可以确证其理论的东西,而忽略了或重新解释了那些与其理论相冲突的东西。尼采曾引用了斯宾塞的两句话:“思维的必然性就是道德的必然性”。“检验一句话真理性的最后试金石就是否定真理的不可理解性。”并斥之为“悬挂在现代疯人院门上的匾额”,虽然过于尖刻,但不失深刻。

9、教育的目的和任务在于教导每一个人怎样去过“完美”的生活。他把人的活动分成五类,并依据活动的种类,确定了教学内容:

(1)直接保全自己的活动。它要求了解解剖学、生理学及卫生学。

(2)获得生活资料,间接保全自己的活动。除了掌握读、写、算等基本技巧外,还要掌握逻辑学算术、几何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社会学以及外国语知识等。

(3)种族保存(即教养子女)的活动。它要求研究生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以便正确地实施对儿童的体育、智育和德育。

(4)履行社会义务。需要研究历史,研究“自然的社会史”,即社会发展的现象。

(5)满足兴趣爱好和感情的需要的休闲活动。人需要“自然、文学、艺术乐趣”,“缺少了绘画、雕刻、音乐、诗歌,……生活丧失了自己的一半精华”。斯宾塞关于教育内容的主张,虽然从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出发,但它包含了很广的学科,在资产阶级的斗争中,起了极大的作用。

在教学方法上,斯宾塞反对当时学校中流行的形式主义、经院主义,主张把教学建立在学生的自动性上面,强调兴趣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指出“应该引导儿童自己进行探讨,自己来推论。给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

在道德教育方面,斯宾塞提出个人自我保存是最重要的道德原则,认为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必须互相协调。并且杜撰了道德进化公式:利己主义(集中);利他主义(分化);道德的最高阶段——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调和、平衡。在纪律方面,他反对惩罚,鼓吹自然后果的原则。

斯宾塞的教育核心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倡科学教育,反对古典主义教育;

——提倡自主教育,反对灌输式教育;

——提倡快乐和兴趣教育,反对无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方式。

10、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他的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都是从这种类比出发,在类比思想方法的支配下展开的。斯宾塞在C.R.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发表之前7年就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在他的早期著作中就已提出社会进化是直线的、不间断的,以后他意识到就社会整体而言进步是必然的,但在每一个特定社会里并不是必然的。他进而说明社会进步的多样性和多线性。斯宾塞虽然比达尔文更早提出进化的思想,但仍然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并将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原则移植到社会理论之中。他认为,社会的进化过程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也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生物界生存竞争的原则在社会里也起着支配作用。人类有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优秀个人和低能个人之分。劣等的、低能的种族与个体应当在竞争中被淘汰。他还认为,进化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应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而不应人为地干预。他既反对国家计划和社会福利,也反对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认为这些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斯宾塞的进化论对美国早期社会学家W.G.萨姆纳等人及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有很大影响。在当代文化人类学的结构分化理论和发展社会学的新进化论中仍可看到其影响。

11、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理论集中反映在他的《社会学原理》第1卷中。他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了6项类比,得出了三个结论:

(1)社会是一个体系,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构成的紧密整体。

(2)这个体系只能从其结构运转的意义上去理解。

(3)体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须得到满足。

这些观点开启了结构功能理论的先河,直接影响了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以及英国的A.R.拉德克利夫—布朗和B.K.马林诺夫斯基等人的功能主义社会学思想。

12、斯宾塞名言

(1)就教育对性格的塑造来说,强迫训练并不符合道德法则,同时也是一种徒劳。

(2)正确进行教育的主要障碍不在于儿童,而在于家长。并不是儿童对强制的影响不敏感,而是家长的德行不足以运用这些影响。

(3)父母们夸大了子女的不正当行为给他们带来的苦恼,总认为一切过错都是由于子女的不良行为所致,而与他们自己的行为无关。但是我们稍作公正的自我分析之后,可以发现父母发出的强制性指令,主要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行事,而不是为了矫正错误。

(4)心智和身体一样,超过一定的速度就不能吸收。如果你给它的知识过多过快,使它无法吸收,不久它就会丧失掉。这些材料如不能和心智结合在一起,就会在应付完考试后从记忆中溜掉。更糟糕的是,这个办法会使学习变得越来越讨厌。

(5)教育者要有效地教育孩子,就必须做一些教育的准备:要进行钻研,要头脑理智,要能忍耐,还需要自我克制,要少对孩子发布命令。

(6)痛苦的功课使人感到知识讨厌,而愉快的功课会使知识吸引人。那些在恐吓和惩罚中得到知识的人们,日后很可能不继续钻研;而那些以愉快方式获得知识的人们,不只是因为知识本身是有趣的,许多成功的体验促使他们进行自我教育。

(7)孩子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最有效。

(8)爱,我们人人都有,但爱和有目的的教育,则需要一些耐心和技巧,有时甚至是令人发笑的机智或多少有些令人不快的克制。

(9)长期以来的教育误区,就是把教育仅仅看作是在严肃教室中进行的苦行僧的生活,而忽视了对孩子来说更有意义的自然教育和自助教育。

(10)一家人吃饭时是争论还是谈话,是称赞还是训斥,是一个很好的测量计,它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是在疏远分离还是越来越亲近。

(11)良好的健康状况和由之而来的愉快的情绪,是幸福的最好的资金。

(12)教育是为完美生活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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