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简称北约。美国与西欧、北美主要发达国家建立的军事集团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推行遏制苏联的战略,1949年4月4日与加拿大和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成员: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共12国在华盛顿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公约于1949年8月24日生效。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如此种武装攻击发生,每一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所承认之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之行使,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公约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缔约国可在公约生效20年后通知美国废止本公约 1年后,停止其缔约国资格。1989年共有16个成员国,其中土耳其和希腊于1952年、联邦德国于1955年、西班牙于1982年先后加入。成立时总部设在伦敦,1951年迁往巴黎,1967年迁至布鲁塞尔。(见彩图)

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北约盟军总部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1949年4月4日)

北约的主要机构有:

(1)北大西洋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必要时国防部长、财政部长甚至政府首脑也可与会,负责审议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性问题,每年开会2次。

(2)防务计划委员会,由参加北约防务一体化指挥系统的各国国防部长组成,负责审议北约军事政策和制订统一军事计划,并领导核防务委员会和核计划小组。

(3)常任代表理事会,亦称常设理事会,由各成员国1名大使级代表组成,在上述两机构休会期间负责日常事务。

(4)国际秘书处,负责北约组织会议的准备、组织和联络等工作。秘书长同时也是部长理事会、防务计划委员会、核防务委员会和核计划小组的主席。

(5)军事委员会,北约最高军事指挥机构,由参加军事一体化指挥系统的成员国总参谋长组成,负责向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提出军事方面的建议,并指导各战区司令部的工作。下设国际军事参谋部,负责实施军委会的政策和计划。此外还设有4个地区性军事指挥机构:欧洲盟军司令部、大西洋盟军司令部、海峡盟军司令部、美国-加拿大地区计划委员会。欧洲盟军最高司令历来由美国将领担任。

北约外长春季会议开幕式(1990年6月7日)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集体防务组织的北约,自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通过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就重大国际政治问题密切磋商、加强合作、协调立场,尤其在军事方面研究和制订统一的战略方针和共同的行动计划,每年举行各种联合军事演习,反映了各成员国集体安全的共同需要。美国则力图借此把其他成员国纳入自己的战略轨道,而其他成员国希望以此维护自身利益,两者存在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1966年3月,法国正式退出北约组织军事一体化机构就是这种矛盾尖锐化的表现。北约组织作为拥有大量核力量和常规力量的一个西方军事集团,对于东西方关系及世界政治格局都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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