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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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朝末年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号卓吾,又号笃吾,福建泉州人。曾应乡试为举人,任云南姚安知府等官职。他 54岁辞官之后,著书讲学 20余年,曾大胆地严厉批判了当时庸腐的官学制度。后久居湖北麻城,聚众讲学,放言高论,听众为之倾倒。晚年移居通州,遭到封建朝廷的迫害,殒于狱中。他的著作在明、清两朝均被列为禁书,但李贽“一死而书益传,名益重”。

李贽反对朱熹等人标出“存天理,灭人欲”作为修养的准则。 主张“人必有私, 而后其心乃见”。例如耕田的人“私有秋之获”,才会出力耕作,这是很自然的道理。李贽反对道学家所坚持的封建等级观和男尊女卑的思想,主张人与人平等。他说,“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其含义是指圣人所能做的,凡人也能做得到,凡人所不能做的,圣人也一定做不到。

李贽还认为,人生而具有“童心”,只因为受了理学教育的污染,“童心”遭到损害,才得不到发展,而使人沾上虚伪作假、欺人、欺世的恶习,以致“言假言,事假事,文假文”。他用“童心”说揭露理学教育对人们的毒害,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李贽对儒家的批判,是他在教育史上较为显著的特点。他继王充《问孔篇》之后,又评判孔丘“自无学术以教门人”,他认为儒家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乃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这一段话强调个性解放和个人独立思考,有助于破除个人崇拜的陋习。长期以来,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儒家典籍作为在思想意识和教育领域里统治人们的工具,到了明代,尊儒读经之风甚盛。李贽认为 “六经”、《论语》、《孟子》 成了伪君子们的护身符,决不能成为万世之至论。他尖锐地抨击孔子,辛辣地非难儒家经典,无情地揭露道学家的假面具,立论虽然有些偏激,但对于后代确起了一定的启蒙作用。

李贽提倡“因材而笃”的教育观点。他说,人人都有物质的欲望,但各有个性,人们的能力和爱好也各不相同,“就其力之所能为,与心之所欲为,势之所必为者以听之”,就能适应其个性,发展其个性,从而实现“因材而笃”、“万物并育”的原则。

李贽是明代泰州学派的继承者,他的思想颇为复杂,既有进步的因素,也有儒家传统的某些糟粕,晚年沉溺于佛、老,自称和尚。最后被迫自杀,不屈而死。李贽的主要著作有:《李氏藏书》、《李氏焚书》、《初潭集》、《李氏文集》、《李氏续藏书》、《李氏续焚书》、《李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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