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价指数

香港编制的各种价格指数的统称。80年代香港共编有以下几种指数:

(1)甲、乙两类消费物价指数。由香港政府统计处于1974年开始编制,以1973年7月至1974年6月为基期。甲类是根据1984—1985年度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结果,以50%的香港市区住户的开支模式计算。其对象是在该期间每月开支在2000~6499港元之间的住户。乙类是根据1984—1985年度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结果,以30%的香港市区住户的开支模式计算。其对象是该期间每月开支在6500~9999港元之间的住户。甲、乙两类物价指数的基期在1980年都作了一次变动,以1979年10月至1980年9月为100。

(2)恒生消费物价指数。香港恒生银行于1974年开始编制,以1973年7月至1974年6月为100,根据1984—1985年度住户开支调查,居住于私人楼宇及居屋单位,每月开支在10000~24999港元之间的住户为计算基础,统计对象约占全港住户的10%。

上述物价指数均包括粮食、住房、燃料及电力、烟酒、衣履、耐用物品、杂项物品、交通、服务等九大类商品。

此外,还有香港中等家庭生活费指数,是由香港《经济导报》杂志社于 1977年开始编制的,以1976年1~12月为基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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