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189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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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号鹤鸣,1890年10月2日生于湖南零陵。1913年留学日本,入东京第一高等师范学习。1918年回国,与许德珩等共同发动向段祺瑞政府的请愿示威运动。运动失败后再度赴日本研究马克思主义。1920年回国参加筹建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并主编《共产党》月刊。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宣传主任。1923年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主编《新时代》杂志。北伐战争时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代理总教官等职。1930年任上海法政学院教授。1931年任暨南大学教授兼社会学系主任。1932年8月~1937年6月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教授兼经济学系主任,讲授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发展史、货币学等课程。1938年春任广西大学经济学系教授兼系主任。1940年秋一度赴中山大学任教,不久即困居家乡专事著述。1947年任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讲授社会学、法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并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国哲学会会长。1966年8月24日在武汉逝世。遗著《李达文集》(4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李达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涉猎学科甚多。所著《现代社会学》(1926)和《社会学大纲》(1937),对哲学及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社会学》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论述了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问题。该书明确指出,历史唯物论是一门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他在《社会学大纲》中提出,唯物辩证法是社会学的唯一科学的方法,历史唯物论是社会发展的理论,是社会的研究方法,是社会实践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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