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J.-J.

图

法国政治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1712年6月28日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家庭。少年当过家庭仆从和店铺学徒。16岁离开故乡,度过几年流浪生活后,在法国南部小镇尚贝里定居约十余年。日内瓦的共和国形式和卢梭所熟悉的手工艺行业与农村生活,是他以后有关财产平等和人民主权学说的现实来源。1743年定居巴黎,很快成为百科全书派的一员。1749年参加法国第戎学院征文奖竞赛,以《论科学与艺术》一文获头奖,一举成名。他还先后完成《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和《论政治经济学》(1755)等著作。1756年隐居巴黎郊外邻近蒙特莫朗的乡村,在思想和行动上逐步同百科全书派决裂。1762年,卢梭的政治思想代表作《社会契约论》正式出版。同年问世的教育学著作《爱弥儿》也包含有丰富的政治思想。由于《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被法国政教当局查禁,卢梭先后流亡瑞士、美国。1767年回到法国。晚年完成自传《忏悔录》。1778年7月2日在法国爱尔蒙维尔去世。

主要政治思想

卢梭政治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

平等思想

卢梭尖锐地批判了封建专制社会中财产和政治的不平等。他认为在国家建立前的自然状态下,人们过着平等的生活。随着人类自身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特别是出现私有制和财产上的不平等之后,人类逐步陷入奴役和掠夺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自由和平等,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建立了国家。然而,文明每前进一步,社会对抗和不平等就加深一步。他认为,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 3个不平等阶段,即以法律和契约确认的富人和穷人的状态、以政府和官吏确认的强者和弱者的状态、以专制权力确认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封建君主专制社会是不平等的顶点,暴君把一切个人变成盲目服从的奴隶。因此人们以暴力推翻暴君,订立新的平等的社会契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卢梭阐述的平等原则是:主张人的自然平等,即生而平等,否认国王和贵族的特权地位;在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前提下,主张财产尽可能的平等,没有巨富,没有赤贫,国家应奉行扼制工商业竞争、对大私有者课以财产累进税的政策,并制定取缔奢华、限制继承权的法律等等;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根据社会契约,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

社会契约论

为了保证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通过新的社会契约,建立一个共同体,即合理的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共同体,国家以更大力量保全自己的所有,实质上每个人又获得了他所让渡的同样权利。卢梭把国家设想为一个公共人格,具有自己的生命和意志。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叫作公共意志,即公意。公意不同于个人的私意和反映个人利益总和的众意,它以人民的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只着眼于共同的目标,所以永远是公正的。个人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公意,从而达到服从与自由的同一。

人民主权论

卢梭第一个系统地阐发了人民主权学说。他指出,主权实质上由公意构成。由于公意只能是人民集体的意志,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所以主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的性质。他反对主权隶属于另一个权力,否认分权学说,也抨击代议制,强调主权只能由人民集体直接行使。他的人民主权学说显示出比同时代思想家更为激进的民主性。

法律思想

他主张法律是公意的行为。社会契约赋予国家以生命,立法赋予它以行动。人民是法律的制定者,有权改变自己的法律。立法权同样是不可转让的,任何个人擅自发号施令都不能成为法律。法律的对象是全体人民,它绝不考虑个别的人和个别的行为。法律的目的是全体人民的最大幸福,可以归结为两大主要目标,即自由和平等。人民的一切权利由法律固定下来,所以他们?a href='http://www.b15k.com/baike/224/27646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仁亲杂傻模质瞧降鹊模巳吮匦敕臃伞7杀环治畏ǎ穹ǎ谭ǎ约胺缢紫肮吆陀呗鬯闹帧F渲泻笠恢肿钪匾梢员3忠桓雒褡宓拇丛炀瘛?/p> 政府论

为了明确区分人民主权和政府权力,卢梭认为政府只是主权者(公共人格)和臣民(个人)之间的一个中间机构,它的权力来自主权者的委托,主权者可以限制、改变或收回这种权力。政府必须遵循公意行事,而绝不能顺从个人的私意或政府的团体意志。政府的职能是负责执行法律,维持政治自由。最好的政府形式是选举的贵族制。为了维持主权的权威,防止政府篡夺主权者的权力,人民必须通过集会来考察政府,决定是否保留现存的政府形式,以及是否让在职的人们继续当政。这种集会是固定的、按期的,绝对不能取消或延期。为了保证人们能够定期集会,他提出小国论,认为小国便于人民互相认识并行使自己的权利。为了保证小国的安全,他又提出实行联邦制。这些设想恰恰暴露了人民直接行使主权的难题。

影响

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17、18世纪社会契约论的主要代表,近代平等原则和人民主权理论的系统阐发者。《社会契约论》一书在法国大革命中曾经一版再版,形成空前的“政治崇拜”。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1791年宪法和1793年宪法都采纳了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主权属于国民以及法律是公意的表现等思想。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活动家也深受卢梭思想的影响。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直接把契约论和自由原则运用到自己的政治哲学中。卢梭的学说在20世纪初叶传入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思想家曾经介绍、翻译过卢梭的代表作。

参考书目
  1. B.A.W.罗素著,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下卷),第2版,商务印书馆,北京,1981。(B.A.W.Russell,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Originally published by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Press,London,1955.)
分类标签: 政治学 卢梭 平等 公意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