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波兰

K.马克思和F.恩格斯1847年11月29日在伦敦举行的纪念1830年波兰起义17周年国际大会上分别发表的演说。原文是德文, 载于1847年12月9日《德意志-布鲁塞尔报》第98号。标题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编者加的。在中国,由海之粟第一次译成中文,载于《民族问题译丛》杂志1958年第7期,后译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

马克思是作为布鲁塞尔民主协会的副主席在会上发言的,恩格斯则是以在巴黎的德国民主主义者的身份讲话的。他们一致表示了对民族解放运动的热情支持。马克思阐明了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的关系,提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阶级冲突是引起民族互相敌视的原因。 只有各民族无产者的联合斗争, 才能促使旧社会灭亡,才能建立一个不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新社会。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要使他们的利益一致,就必须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同时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获得解放的信号。

恩格斯明确表示,不把波兰从德国人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德国不可能获得解放。波兰和德国之所以有着共同的利益,波兰和德国的民主主义者之所以能够为解放两个民族而共同努力,原因就在于此。在这里,恩格斯提出一条著名的原理:“任何民族当它还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消除了各民族工人的隔离状态,各民族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既然各国工人的状况是相同的,他们又有同样的敌人,那末他们就应当共同战斗,就应当以各民族的工人兄弟联盟来对抗各民族的资产阶级兄弟联盟。

马克思、恩格斯在演说中揭示了阶级矛盾是民族矛盾的根源,只有消灭剥削制度,民族矛盾才能得到解决,所以,他们号召各民族无产者联合起来争取共同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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