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信业务

指通讯社与新闻用户之间或与其他通讯社( 包括记者)之间传送新闻稿件的形式。

新闻通信业务过程分半成品稿件的传递过程和成品稿件的发布过程。前者是记者向编辑部门传递稿件,或分社向总社传递稿件,有保密要求。后者是通讯社向用户发布新闻稿件,一般无保密要求。任何一个通讯社总希望自己的稿件能被更多的报社、通讯社和电台、电视台采用。

通讯社以 “电码” 形式传递稿件,在接收端抄收为“硬拷贝”。为便于任何用户接收,过去基本上采用“无约定”的通信方式。但20世纪60年代以来各国通讯社越来越多地采用“约定”方式,即通讯社只向有约定的用户传递专稿, 用户必须按“约定”的方式才能接收,而且逐渐采用按不同用户要求发专稿的方式。

新闻通信业务有新闻通报业务和新闻广播业务两种不同的方式。

通报方式是收发双方点对点互通信息。其工作过程是:

(1)收发双方建立联系,② 双方确认,③发送稿件,④收方确认。通报方式除发送稿件外,还传送各项联络信息(简单通报业务用语,如更换频率等)。采用通报工作方式的有莫尔斯通信、用户电传和通过拨号的文传。新闻通报主要采用有线传输方式。

广播方式是一点发送、多点接收。接收端不向发送端反馈信息,发送端采取便于接收端适应的“规则”,接收端只要配备相应的接收设备就可以接收。这与普通的电视广播类似,在预定的时间和预定的频道发送信息,接收端按时开机,开机后略加调整就可以接收到信息。发送端只保证发送信息的技术质量,而不了解每个接收端的确切情况。广播方式是通讯社发布新闻的主要方式,很多种通信方式如莫尔斯通信、海尔通信、模写通信、文字传真通信及照片传真等都可用广播方式传送。新闻广播大多采用无线电传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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