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

简称国联。1920年成立的全球普遍性的国际政治组织。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巴黎和会的产物。大战结束前,美国总统T.W.威尔逊曾倡议成立“国际联合会”,作为防止另一次世界大战的重要手段。在大战后的巴黎和会上,1919年6月28日签订的凡尔赛和约,其中第一章就是《国际联盟盟约》。和约于1920年1月10日生效,同月16日国联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

国联创始会员国包括大战中获胜并在和约上签字的32个国家与13个中立国家。其他加入的国家需经 2/3会员国同意。1934年会员国最多,有58国。

国联的主要机构有大会、行政院、秘书处和国际常设法院。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行政院由最初的英、法、意、日4个常任理事国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来增加德国和苏联为常任理事国(见彩图)。

1931年国际联盟召开紧急理事会讨论“九一八”事变

到1939年因德、意、日先后退出,苏联被开除,常任理事国只剩英、法两国。非常任理事国到1939年最多时增至11国。大会和行政院的决议除特别规定者外,均需一致通过。行政院的职权除与大会相同者外,还享有开除会员国、分配委任统治地,以及就采取具体军事行动向各国提出建议等职权。秘书处是国联的常设事务机关,秘书长经大会同意由行政院任命。国际常设法院是一个具有自主性的机构,法院法官由大会和行政院分别投票选举,在两机构均获多数票者当选。法院设在荷兰的海牙。

国联以保障国际和平与促进国际合作为宗旨。盟约规定通过集体安全、裁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措施,以保障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规定对违背者实行经济制裁,直至使用军事力量。国联作为第一个全球普遍性的国际政治组织,它所确立的上述原则和组织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探索稳定的国际关系提供了经验。然而国联从建立时始,其组织本身就孕育着不可克服的弱点:

(1)它是战胜国制裁战败国的联盟,如委任统治地制度的建立、对战败国的殖民地和势力范围重新瓜分等,加深了帝国主义列强之间固有的矛盾,埋下了大国争端的新祸根。

(2)国联始终未能包括所有大国。建立之初,社会主义苏联、战败的德国以及美国均未加入。随后又有17国先后宣布退出,使其丧失了组织上的普遍性。

(3)面对30年代德、意、日法西斯同盟的形成和对外扩张,由英、法控制的国联竟以牺牲中小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为代价,推行绥靖主义,使国联陷于瘫痪。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联名存实亡。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和联合国成立,国联于1946年4月18日通过决议宣告解散。

国际联盟会议会场(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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