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菽(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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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理学家。江苏省宜兴县人。早年就学于北京大学哲学门。1921年留学美国,攻读心理学,先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1923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硕士学位。1926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博士学位。1927年回国至1949年一直任中央大学(前称第四中山大学)心理系教授,并两次出任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任南京大学(前身为中央大学)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心理学报》主编,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等职。

潘菽在学生时代就立志于建立科学的心理学。60余年来, 他在心理学的教学、 研究方面,尤其对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以及对中国心理学的发展、人材的培养,均作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他于抗日战争时期曾自觉地学习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并试图用辩证唯物论分析、考察心理学的理论问题,曾在中央大学开设了《理论心理学》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潘菽更加重视心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他根据近百年来心理学发展的曲折道路和复杂的现状提出:要使心理学迅速而健康地发展,并为广大人民所用,必须提高心理学研究的科学性。他认为,必须从根本上摆脱唯心论、形而上学的束缚,以辩证唯物论为理论指导,建立科学的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基于此,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他围绕着心理学的对象、任务、方法、学科性质、心理活动与高级神经活动的关系以及中国心理学应走的道路等问题,先后发表10余篇论文,以阐明自己的见解。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他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抱病写了50多万字的《心理学简札》。近几年来,他潜心于心理学理论若干主要问题的研究,发表了《意识问题试解》、《论所谓心身问题》等重要论文,同时着手撰写《唯物论心理学试拟提纲》。他对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有许多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例如:把人的心理活动看成是其生活、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并把心理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意向活动两个基本范畴;认为意识就是综合的认识;系统地论述了对身心关系问题的唯物一元论观点;最先明确提出心理学是中间科学的见解;主张中国心理学应走自己的道路,等等。

潘菽的心理学教学和研究领域相当广阔,他曾讲授普通心理学、 实验心理学、比较心理学、 生理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等;还从事过记忆、审美判断、错觉以及汉字知觉等方面的实验研究。他的著作主要有:《心理学概论》(1929)、《社会的心理基础》(1929)、《心理学的应用》(1934)、《教育心理学》(1934,与吴绍熙合著)、《教育心理学》( 1963,1980,主编)、《人类的智能》(主编)等。近年来,他作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卷的编委会主任,主持其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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