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哲学研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哲学工作者及其研究工作,分散在一些高等院校及国立中央研究院所属的历史、语言、心理、社会等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5年创建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1959年6月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诞生,下设哲学、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逻辑、自然辩证法五个研究室,第一任所长为李培南,副所长由冯契兼任。此后,在1958~1964年间,各省市相继建立了社会科学院或所属下的哲学研究所或室;一些著名的高等院校也纷纷创建有特色的研究机构。如1962年武汉大学建立了现代美国哲学研究室,1964年北京大学建立了外国哲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建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史研究室。“文化大革命”期间,科研工作中断,除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各省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大部分被解散。1976年后,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哲学研究工作和研究机构得到了新的发展。全国各省市(不包括台湾省)相继恢复或新建了社会科学院或所属下哲学研究所或室。此外,在一些大专院校中也恢复或新建了许多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据1985年6月统计,全国(不包括台湾省)从事哲学研究的专职人员共有 818名,其中高级研究人员 13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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