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

经济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之间有条件让渡货币资金或商品的一种经济关系。

在形式上,信用是一切借贷、赊销商品、预付货款的行为总称,实质上就是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让渡货币资金或商品物资的行为。这里让渡的货币资金或商品不是被卖出,而是被贷出,借者获得的是货币资金或商品的使用权,约定到期时必须偿还并支付利息,所有权仍然属于贷者。由于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没有进行等价交换,只有价值单方面的转移,所以,在运动形态上信用是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具有不以社会经济制度为转移的信用的共同特征。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信用反映着不同生产关系的要求,具有不同的性质。

前资本主义信用

早在原始公社制度瓦解时期,高利贷信用作为人类社会最早的信用形式已产生,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获得广泛的发展。由于高利贷的借款人不是为了追加资本,而是为了获得购买手段,所以,高利贷信用以利息无最高界限为其基本特征。高利贷信用反映高利贷者与奴隶主、封建地主共同剥削奴隶、农民、手工业劳动者的剥削关系。它对古代的和封建的生产方式起破坏和瓦解作用,并不能创造新的生产方式。但它又是促进自然经济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准备前提条件的杠杆。一方面高利贷者蓄积起大量货币资财,促使资本逐渐集中,为转化为工业资本提供可能;另一方面,它促使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促进雇佣劳动后备军的形成。随着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建立,高利贷逐渐失去存在的土壤而服务于产业资本,成为资本主义剥削的补充形式,对外成为控制和奴役殖民地和附属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

资本主义信用

用于贷放生息的、直接与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相联系的借贷资本运动形式。借贷资本是一种所有权资本,它被所有者贷放给职能资本家去使用并在剥削雇佣劳动的基础上带来利息。在其运动的全过程g-G-W…P…W′-G′-g′中,借贷资本家虽未把资本投入企业,也没有直接与雇佣劳动发生关系,但通过与职能资本的结合和依存于产业资本的运动,共同参与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剩余价值的分割。因此,借贷资本最终体现包括货币资本家、职能资本家在内的整个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

资本主义信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得到广泛发展,信用形式日益增多,它的基本形式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

职能资本家之间在出售商品时以延期支付的形式所提供的信用,它决定于商业资本的存在和发展程度,藉产业资本循环和整个再生产连续不断进行的条件而产生。其特点为:

(1)它存在于商品买卖过程之中,所贷出的资本是作为产业资本一部分的商品资本,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职能资本家;

(2)它与商品使用价值形态的运动密切关联,是生产经营者相互之间直接提供的信用;

(3)它处于生产经营资本循环过程由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或由货币资本到商品资本的形态变化阶段。商业信用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如规模受个别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总量的限制,接受信用的债务人受商品使用方向的限制等,因此不能满足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银行信用

由银行机构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其特点是:

(1)它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贷放的资本是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借贷资本;

(2)它是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活动,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具体业务活动实现借贷资本的运动,银行自身不是这些信用活动的最终债权人或债务人,而是中介人;

(3)在银行信用中,只有债务人才以职能资本家的资格出现,而债权人不论何时都是以货币资本家或其代表者的资格出现。鉴于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使信用活动不受个别资本的数量和分配方向的限制而得到广泛的发展,从而大大加速了资本的积聚与集中,通过促进资本的再分配和利润率的平均化,加速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逐步加深了资本主义经济固有矛盾的发展。

国家信用

政府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用,与银行信用有密切关系。作为国家信用主要形式的公债,一般由银行代理发行,通常推销给私人银行、保险公司、股份公司、储蓄银行以及资本家个人,而中央银行则利用买卖政府债券作为调控货币供给量和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重要手段。资本主义国家国债的巨额增长,使大量的政府债券充塞市场,促进了有价证券投机活动的发展,并使大量资金投入这种非生产性的投机活动之中。

消费信用

工商业者和银行家为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以赊销和分期付款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特殊信用形式。一般而言,中短期消费信用采用银行发放的信用凭证和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而长期消费信用则通常以抵押贷款方式由银行对消费者提供长期信贷的方式进行。它通过刺激消费对促进生产发展和缓解经济危机起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这种信用使消费者提前使用未来的收入,而使以后的购买力缩减,从而可能加剧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脱节。

租赁信用

大商业银行通过附设的租赁公司将购进的机器设备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以收取租金,期满收回设备,具有间接融资性质。它是对企业家的一种资金支付,可以减少投资和费用开支,加速资金周转,同时起到鼓励设备更新、加速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此外,保险信用、合作信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也有很大程度的发展。

社会主义信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其信用也是以偿还为特征的资金运动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具有计划性,由此决定信用的集中性和计划性特征;同时,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和多层次发展又决定信用形式的多样性。

性质

信用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分配社会资金、组织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力工具,因而它具有明显的生产性和经济性。银行作为社会经济的调节中枢,使银行信用成为社会主义信用的基本形式,而商业信用仅是一种辅助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在较长的时间内几乎只有银行信用,并作为一种单纯分配资金的形式而存在,不仅禁止商业信用,停止国家信用,一般也不开展消费信用。1979年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种信用形式诸如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国家信用、合作信用、民间信用和租赁信用等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各种信用形式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借贷关系,通过有偿调剂和分配资金,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作用

①银行信用作为国家积累、分配和调节资金的一种基本信用形式,对加速资金周转、促进生产流通的发展、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及通过信贷杠杆调节资金结构和流向起重要作用。

(2)商业信用具有两重性,运用得当会起到促进商品交换、搞活流通、推动个别企业资金循环、加快社会商品生产节奏、自动并富有弹性地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等积极作用;运用失当将带来消极作用,如其自身的盲目性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一定矛盾,会导致经济活动的无序。

(3)国家信用是促进宏观经济正常运行和聚集经济建设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数量上加以控制,且与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在投向上讲求效益原则的条件下,运用发行国债的方式比透支、增发货币更能有效地维持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总供求的平衡;通过认购公债和国库券方式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支援国家重点建设;通过有偿方式运用财政资金有助于提高固定资金的投资效益;通过引进外资,能够加速国内经济建设。

(4)消费信用因人民消费构成的逐渐提高、购买力的地区和个人差异、消费需求与货币积累的时间差异而存在。只要信用规模与生产水平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消费信用将起到加速商品价值实现、提高消费水平、调节积累与消费以及市场供求比例的积极作用。

(5)80年代以来,社会信用和股份信用得到广泛发展。地方、部门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对加强横向经济联合,解决资金短缺矛盾和构造企业经营和融资新机制都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民间信用、租赁信用、保险信用、委托信用、国际信用也是社会主义信用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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