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合并条约

日本正式吞并朝鲜的条约。1910年8月22日,日本胁迫朝鲜总理大臣李完用签订。通过该条约,日本实现所谓“日韩合并”。条约共8条:朝鲜国王将一切统治权完全而永久地让给日本天皇;日本天皇接受这种转让,并将朝鲜完全并入日本帝国;朝鲜国王及其后裔和皇族,以及为签订这一条约建有“功勋”的“有功者”,享有“表彰、威严及名誉”的待遇,并供给充分的生活费和赏金;胁迫朝鲜人民“遵守法规”,忠于“新制度”。由于在这一条约之前,日本已通过一个个不平等条约将朝鲜的各种统治权攫取到手,故该约的条文极为简略。条约签订后,日本将朝鲜统监府改名为朝鲜总督府,寺内正毅为第一任总督,朝鲜完全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日韩合并条约(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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